柳江縣民事審判庭

1950年至1952年,民刑訴 1953年由縣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庭受理。 1951年至1985年,民

柳江縣民事審判庭,於1953年建立,設庭長1人,審判員及書記各1人。1950年至1952年,民刑訴
訟由縣人民政府司法科辦理。1953年由縣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庭受理。1951年至1985年,民
事審判共受理案件6017件,審結4960件,結案率達82.4%。處理人民來信8704件,接待人民
來訪804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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