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蘭

1952年3月,因工作需要,調梅山區芸美供銷社當營業員。 1952年8月,梅山區統一抽調人員組織夏收夏種工作組,分配各村參加搶收搶種。 1960年7月文化班畢業後,回德化縣分配到小銘鄉工作。

走革命道路當人民勤務員
—福州市512退休幹部林木蘭的工作經歷
林木蘭,女,1935年1月12日,農曆1934年12月初八日出生。家庭成份貧農,個人出身農民。籍貫:南安縣碼頭鎮金鰲鄉內柯村。1950年3月8日參加革命工作,1954年3月參加中國共產黨,1990年4月退休。
1942年8歲時,父親林安邦患盲腸炎失醫早逝。遺下母親謝樹和兩個弟弟,一家四口生活無所依靠。自己僅念了兩年半國小就輟學在家,靠砍柴火、放牛、拾小地瓜、乾農活幫助家庭維持艱苦的生活。
1949年9月,家鄉解放後,在革命形勢的鼓舞和人民政府領導下,即投入迎解放,慶翻身的民眾活動中。
1950年3月,在地下工作者、鄉工作隊長吳秀雲的訪貧問苦,啟發教育和動員指導下,逐步提高了革命認識和覺悟,積極投入土改、土檢、開展互助合作,發展農業生產、民主建政等民眾運動,並被介紹參加青年團組織,推選為鄉青年代表和金鰲鄉婦女主席,走上了革命和婦女工作的道路。由於工作表現積極、熱心肯乾、作風踏實、責任心強,各項任務都完成得好,特別是發動婦女上夜校學習文化、組織宣傳隊,開展革命形勢和中心工作的宣傳教育,同時還積極宣傳發動華僑家屬,捐獻買飛機支援抗美援朝,成績突出,深受鄉工作隊和婦女民眾的好評和歡迎。
1952年3月,因工作需要,調梅山區芸美供銷社當營業員。有了微薄的固定收入,加上土改分到一畝水田,自耕自收,才勉強維持了家庭生活。
1952年8月,梅山區統一抽調人員組織夏收夏種工作組,分配各村參加搶收搶種。9月份結束後,被留在梅山區婦聯會任婦女幹事。從此,長期與婦女工作結下不解之緣。
1952年11月,被分配到梅山區重點鄉,新籃鄉搞中心工作,參加了縣宣傳貫徹婚姻法試點,認識了試點工作組長,縣司法科副科長楊秋水同志。通過三個月工作的接觸了解,有了良好的印象。試點結束後,仍有書信聯繫,互相鼓勵,結為知音。
1953年7月10日,經縣委組織部批准,向縣人民政府民政科登記結婚。當時盛行革命婚禮,只開了一個茶話會,雙方都沒有買新衣服、沒有設新婚房、沒有買任何家具、只睡集體宿舍單身房的竹床,就這樣革命化地結了婚。婚後第二天,僱腳踏車回婆家,沒有辦婚酒宴請親朋。第三天遇雷陣雨,還到田間參加夏收夏種,一時,村里就傳開“新娘下田”的佳話。第四天,愛人因工作需要,前往德化縣人民法院任副院長,就雙雙離家奔赴各自的工作崗位。根本沒享受婚假和度蜜月。婚後兩個月,愛人由省抽調到華東政法幹校,第一期司法幹部輪訓班學習,頭一天接到電報通知,第三天就統一出發,根本無法聯繫事先通知。碰巧在路過梅山汽車站時,雙方相遇見面,算是巧合。一直到1954年6月,愛人學習結束回泉州時才重逢。
1954年7月,照顧夫妻關係,調到德化縣一區婦聯會工作,任婦聯會幹事,到區報到後就分配到奎斗鄉工作,參加夏收夏種。由於經常下鄉,愛人也要下鄉辦案,帶工作組改造落後鄉等,雙方仍是離多聚少。
1955年9月,愛人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庭任審判員,11月間第一個孩子出生時,愛人出差外省搞肅反,審乾外調,時間長達8個多月,外調任務完成回單位後,才在下鄉調查案件時,順途第一次見到孩子。以後三個孩子出生時,愛人為了堅持工作,也沒有一次能來到分娩現場照顧。
由於自己工作在鄉村,既要堅持日夜工作,又要撫養小孩,要隨帶棉被、衣服、日常生活用品、自己做飯吃,還要帶小孩吃的、用的、穿的、蓋的等等。母親和自己一起下鄉,只得一個背小孩,一個挑行李,步行幾十里山路,真是吃盡苦頭。路過的同志看到,還戲稱是帶高甲班下鄉。
1958年9月,黨組織為幫助工農幹部提高文化水平,被推選到晉江地委黨校,速成國中班學習,歷時兩年。首先派到德化縣格頭煉鋼鐵基地勞動二個月,開始分配到鐵礦石運輸排當排長,帶隊挑礦石,後又擔任“三八”婦女煉鐵爐當爐長。1960年7月文化班畢業後,回德化縣分配到小銘鄉工作。當時正值國民經濟三年困難時期,農村生產下降、物價飛漲、物資缺乏,營養不足,工作組員患水腫病的不少,自己也不例外。加上幹群關係緊張,工作很難開展,民眾普遍對辦食堂,生活集體化不適應,怨聲不少。個別工作組員對前途悲觀失望。有一個組員竟不辭而別,擅自離崗回家,自己不受其影響,仍毫不動搖,堅定地堅持做好工作。
1960年6月,在德化縣召開的全縣婦女代表大會上,被一致推選為縣民主婦女聯合會副主任,對自己長期堅持革命,做好婦女民眾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1964年2月,省委組織部為了照顧我們夫妻長期分居問題,出面商調自己到福州市輕工局辦公室,管文書、檔案和印章機要工作。1965年,又調市紡織公司辦公室,搞人保工作,離住家近,方便照顧家庭和四個子女。1966年冬,文化大革命初期,因被推選擔任本單位的赤衛隊長,參加保衛單位和省、市委領導機關,曾受過造反派的批判、鬥爭、抄家。清理階級隊伍時,被抽調參加審乾外調工作。完成任務後,機構拆併,幹部下放,於1969年9月調福州市襪廠,先後任廠黨總支委員、政工科長、織襪車間黨支書記和市針織總廠組乾科長、機關黨支部書記等工作。在厂部和織襪廠車間,堅持發揮民眾工作的優勢,深入發動廣大職工,開展抓黨建促發展,抓管理促效益,抓思想促安定,抓技術促革新,抓評比促提高的比、學、趕、超競賽活動,多次被評為先進,為廠的兩個文明建設作出了突出的成績。
1990年2月,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工業部“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十年,為紡織工作的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作出了貢獻,特此表彰”的嘉獎。
1990年4月,退休後被選為廠離退休黨支書記,仍積極為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奉獻餘熱。多次獲得黨組織的表揚和鼓勵;
2001年6月28日,被中共福州針織總廠委員會,授予“1999-2000年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2009年11月,被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市委老乾局,授予“全市離退休幹部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2010年6月,被中共福州市輕紡行業管理辦公室黨組,評為“2008-2009年度福州輕紡系統優秀黨務工作者”。
2011年6月23日,被中共福州市直經委系統委員會,評為“2008-2010年度,經委系統優秀共產黨員”。
2012年5月,還被聘為“福州市經委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離退休幹部聯絡員”。繼續為市經委離退休幹部服務。
在50壽辰和60壽辰時,老伴曾作詩對其生平,給予充分的肯定和表揚。
附:兩首詩如下:
賀木蘭五十壽辰
解放啟新思,翻身舉紅旗。平生任勞怨,革命能堅持。今年雖半百,已得驕孫喜。四代同歡聚,共獻慶壽詞。 1984年11月
賀木蘭六十壽辰改革顯生機,六十大慶時。子孫同歡賀,親朋共讚譽。青年有志氣,群運見英姿。老驥志不移,紅心譜新詩。199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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