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時對

性恬淡,嘗曰:"士人若愛一錢,即不值一錢。 為阮大鋮所惡,罷歸。 逾年而紹興陷,遂歸。

林時對(?-?)字殿?,號繭庵,鄞縣人,崇禎十三年進士,年未冠也,授行人。性恬淡,嘗曰:"士人若愛一錢,即不值一錢。"丁艱歸。福王立,起吏科都給事中(《甬上續耆舊傳》云:福王監國,召為御史,《鄞縣誌》據莊元辰奏疏,亦從御史。為阮大鋮所惡,罷歸。魯王監國,遷太常寺卿,佐孫嘉績幕事,力主渡江。熊汝霖之下海寧,時對實贊之,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逾年而紹興陷,遂歸。又十八年而卒。所著《繭庵逸史》,皆紀國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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