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民國14年(1925年)6月,他積極組織漳州學生上街遊行示威,聲援“五卅”運動。翌年11月北伐軍入漳後,積極參與“非基大同盟”(反對帝國主義文化侵略)活動。民國16年“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國民黨到處捕抓愛國進步志士,他被迫避走新加坡,不久返漳,發起組織進步團體“群學社”,編印《爝火》刊物,傳播新思想、新文化,開展反帝救國鬥爭。民國22年,他出任龍溪縣民眾教育館長,嗣後被推為龍溪縣抗敵後援會主任委員。任職期間,積極在城鄉宣傳抗日,參與查抄日貨,揭露敵偽漢奸的惡行。民國22年5月18日,因查抄奸商販賣日貨,拒絕駐軍參謀長黃強的行賄說情而遭嫉,被誣以“通匪”罪名而慘遭殺戮。同年6月2日,蔡元培、柳亞子、魯迅等人聯名發表《為林惠元慘案平冤宣言》,是時宋慶齡、蔡元培還分別以個人名義致電十九路軍,要求為林伸冤,嚴辦兇手,伸張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