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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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新建的汽車客運中心 (北站)位於林州市魯班大道與龍安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積92.53畝,總建築面積11690㎡,估算項目總投資8416.43萬元。客運中心按部頒一級站標準建設,建成後,將與高速、長短途以及旅遊客運車輛有效銜接,成為集公交、出租停發於一體的綜合一級客運站,能夠滿足交通樞紐、旅遊服務、配套商業娛樂等多功能需求。

基本信息

結構

站前廣場 站前廣場

林州客運中心(北站)結構主要分為:站前廣場、客 運中心(候車大廳)、停車場。

業務

記者了解到,市客運中心運營方案已基本敲定,即南北兩站同時運營。車輛進站和行駛路線運營模式有了初步模型,還在進一步商討中,以兼顧各方面利益,最大限度方便市民出行。車輛進站運營模式初步定為:省際班線全部進入北站運營;市際班線全部進入南站運營;南線市內客車進

入北站運營,北線市內客車全部進入南站運營。行駛路線 初步定為:省際客運班車向北行駛的車輛出站後沿魯班大道向西——省道228——駛出林州市;向西行駛的省際車輛出站後沿魯班大道向西——長安路——省道228——駛出林州市;向東、向北行駛的省際車輛沿魯班大道向東——龍安路——省道301——駛出林州市。市際班線客車出站後沿龍安路——天平大道——省道228——駛出林州市;向東行駛的市際客運班線沿龍安路——省道301——駛出林州市。市內班線的南線方向市內客車(臨淇、五龍、桂林、茶店、原康、合澗)沿省道228——長安路——魯班大道向東——全部進入客運中心運營(回程按原路線返回);東線方向市內客車(採桑、東姚、橫水)沿省道226——省道301——龍安路——客運中心(回程按原路返回);北線方向市內客車(東崗、任村、河順、陵陽)沿魯班大道——龍安路進入南站運營(回程按原線路返回)。

歷史

林州北站 林州北站

據悉,我市汽車站(南站) 始建於1991年,占地30畝,建築面積4583平方米,接納參營車輛600餘輛。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外出人口的持續增長,南站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針對這一形勢,市客運中心項目應運而生。項目建築面積12000平方米,總投資估算7000餘萬元,成為我市新地標性建築,設計日發班次800個,日傳送旅客102萬人次。

啟用

林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啟用林州市客運中心的通告

林告字〔2014〕6號

為了建立良好的客運市場秩序,促進我市道路運輸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現將我市啟用客運中心站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經市政府研究同意,林州市客運中心站(位於龍安路與魯班大道交叉口)於2014年7月16日投入試運營。為方便城鄉居民乘車,原汽車站和客運中心站兩站同時運營。

二、 跨省線路營運車輛進入客運中心站營運,省內長途線路營運車輛進入原汽車站營運,城鄉(縣內)線路營運車輛南線(含五龍、臨淇、茶店、原康、合澗、桂林)進 入客運中心站運營。北線(任村、東崗、河順、姚村、陵陽)進入原汽車站運營。縣內東線、西線(橫水、採桑、東姚、石板岩)車輛進入原汽車站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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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客運中心站車輛行駛路線

1、向北行駛車輛:太原、長治北線、平順、榆次、陽泉、長鋼、涉縣、襄垣、汾陽、孝義、靈石、沁源、武鄉、武安、臨汾、峰峰方向車輛出站後沿魯班大道向西經省道228線駛出林州市。

2、向東行駛車輛:北京、天津、石家莊、菏澤、濟南、亳州車輛出站後沿魯班大道、龍安路、301省道駛出林州市。

3、向西行駛車輛:西安、霍州、運城、侯馬、晉城、長治南線車輛出站後沿魯班大道、長安路、省道228線駛出林州市。

4、城鄉(縣內)班線向南行駛車輛:五龍、臨淇、原康、茶店、桂林、合澗方向班車出站後沿魯班大道、長安路、228省道駛出林州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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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汽車站車輛行駛路線

1、向南行駛車輛:新鄉、鄭州、輝縣、漯河、許昌、平頂山、南陽、鹿邑、開封、平輿、洛陽、焦作、淇縣方向車輛出站後沿龍安路、天平大道、228省道駛出林州市。

2、向東行駛車輛:安陽、鎮平、商丘、周口、夏邑、鶴壁、濮陽、鄭州(高速)方向車輛出站後沿龍安路、301省道向東駛出林州市。

3、城鄉(縣內)班線向北行駛車輛:任村、河順、姚村、東崗、陵陽方向班車出站後沿龍安路、 紅旗渠大道、省道228線駛出林州市區。石板岩方向車輛出站後沿龍安路、紅旗渠大道駛出林州市區。

4、城鄉(縣內)班線向東行駛車輛:橫水、東姚、採桑方向班車出站後按原線路行駛301省道、226省道。

五、途經林州市外籍車輛按照核准的線路分別經東外環、天平大道、王相路、魯班大道駛出林州市,不得途經市區內道路和沿途隨意上下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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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客運經營者應當按照運管部門許可的線路運行,不得擅自改變運行線路。應當按照運管部門核定的站點上下旅客,不得擅自停靠上下旅客、沿途攬客。應按照運管部門核准的客運站和客運站確定的班次時刻進站報班、發車,不得擅自脫班、站外發車、中途甩客。

七、汽車客運站和客運營運者要加強客運服務管理,為乘客提供方便、及時、安全、文明的服務。客運站應當對進站客車合理安排發車時間,公布進站客車的班車類別、客車類型等級、運輸線路、起訖停靠站點、班次、發車時間、票價等信息,調度車輛進站發車,疏導旅客,維持秩序。

八、所有客運車輛必須嚴格執行本通告有關規定,違者由市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門依法嚴肅查處,舉報電話:68117556071999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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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配套設施

公交:乘坐林州1路、4路、7路、8路、13路(規劃)、14路(規劃)、15路(規劃)公車可抵達該站(客運中心即是林州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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