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板羽球(日語:羽根突き),常中譯作羽球,但其實與羽球不同,是一種日本
傳統在新年時主要為女孩玩的遊戲或運動,兩人以羽子板互相打擊毽子(羽根),讓毽子掉落的一方就輸了,輸的一方要被在臉上塗墨作為處罰。
詞語名稱:板羽球
起源
又名“毽球”,以木板拍擊羽球的一種球類運動。球場中間隔一道球網,運動員各在網的一方互相對擊羽球。它是中國在抗日戰爭時期物質困難條件下發展起來的一種民眾性體育活動。比賽方法與羽毛球相似,但需用的場地條件和用具比較簡便。最早介紹板羽球的,是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的幾名工作人員。他們於1939年在貴州看見苗族青年以小竹管插三、五根雞毛,用木板拍擊進行活動,受到啟發便設計了羽球和球拍,並制定了規則,命名為“板羽球”,在成都、重慶、昆明等地學校和體育運動場所先後開展起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推廣到全國各地。
規則
正式比賽分單打和雙打兩種。男子和女子分別採用5局3勝制和3局2勝制。單
打每局15分,雙打每局21分。單打雙方各得 14分、雙打雙方各得 20分時, 叫作“平”。“平”後,以先多得兩分者為勝。雙方按順序輪換髮球,每方每輪只有 1次發球權。如雙打甲方先發球,得分則繼續發球;失誤即改由乙方第1人發球。乙方第1人發球失誤則改由甲方第 2人發球,如此輪換。發球員規定站在“後發球線”後方發球。發球動作,要從下而上擊球,擊球點不得超過肩部。發出的球落在對方接球區內,為合法。發球和接球均不分左右區。接球方任何一隊員均可還擊。勝1球得1分。發球方失誤,除失掉發球權外還同時輸1分。每局終了交換1次場地。決勝局,在單打的8 分或雙打的11分時互換場地。
場地
球場為長方形,長12米,單打場寬4.50米,雙打場寬6.50米。距中線兩邊各1米處,
劃1條橫線與中線平行,叫“前發球線”。距中線兩邊各 4米處的橫線為“後發球線”。前後發球線之間為接球區。網柱高1.65米,網中央離地面1.50米。球重量為 4~6克,用3根白色羽毛插在圓狀木托或橡皮托上。羽毛長10~12厘米。每根羽毛應剪成齒狀(約 8~10個鋸齒)。球拍為木製,全長35厘米(包括柄長15厘米),拍面寬17厘米,拍面厚 1厘米(圖1、圖2、圖3、圖4)。
新說
專家稱羽毛球起源與"打雞"遊戲有密切傳承關係
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少數民族中埋藏著豐富的文化寶藏,“打雞”就是其中之一。有關專家認為,“打雞”和羽毛球明顯有密切的傳承關係。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協文史委主任劉世傑說,黔南少數民族的“打雞”又叫“打手毽”,毽子是銅錢包裹做的,插上公雞毛,也有牛皮或樹葉做的。
手毽直接用手擊打,後來在一些地方漸漸發展為使用器械,用板擊打。板的大小和式樣都與桌球拍有幾分相似,打法和羽毛球相同,只是沒有中間的球網。
劉世傑說,這種體育運動是現代體育項目羽毛球的來源,或者說是羽毛球的原始遺存。《體育辭典》羽毛球詞條說:“羽毛球起源於流行在亞洲和歐洲類似毽子的遊戲,相傳1873年從印度回國的英國退役軍官將這一遊戲傳至英國。”而英法傳教士早在1812年就開始在黔南都勻、福泉等地進行傳教。
劉世傑說,後來,體育協會在都勻考察發現,這項遊戲方法簡單,不需特別器材,易於推廣,於是在離開時帶走了一付木拍板和一隻毽,並在遊戲方法的基礎上,制定了新的遊戲規則,起名“雞毛球”。這一名稱和當時羽毛球的名稱一樣,就又修訂為板羽球。可以說,從遊戲形式、內容到遊戲名稱,“打雞”和羽毛球明顯有密切的傳承關係。給部分圖片增加了圖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