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擬訂全區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落實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區引進國外智力、赴國(境)外培訓和留學人員來我區工作。負責落實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出國(境)培訓項目及人員的審核、備案和來我區工作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和聘請外國專家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區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手續和區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管理以區政府名義從國內聘請政府顧問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安置政策。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負責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耿汝清,東營區委組織部副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陳茂忠,東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副書記、主任科員。
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政策法規、視窗服務、行政幹部管理學校、公務員管理、調解仲裁、職業能力建設、勞動關係、工資福利、勞動監察、保險基金監督、職業技能鑑定、信息網路、技術工人等級考核方面工作,協調紀檢監察工作。
分管辦公室、公務員管理辦公室、調解仲裁管理股、就業促進股、勞動關係與工資福利股、勞動監察股、區勞動執法監察大隊、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信息網路服務中心、區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考核辦公室。
劉洪喜,東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社會保險管理、勞動保險、農村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方面工作。
分管社會保險股、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分處、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處、區醫療保險管理事業處、區工傷保險事業處。
張志文,東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人員調配、軍隊轉業軍官安置、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關保險、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引進國外智力、職業技能鑑定、畢業生就業指導方面工作。
分管人力資源市場與人員調配股、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公室(區外國專家局)、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事業處、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劉觀偉,東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就業管理辦公室主任 。
負責就業、失業保險、職業介紹、人才市場等方面工作,主持區勞動就業管理辦公室工作。
分管區職業介紹中心、區人才市場,負責黃河三角洲油地軍校就業聯動服務中心綜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