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矽工業行業協會

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部分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組織目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國家政策以及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規章,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充分發揮本協會在東海矽工業行業中的橋樑、信息、視窗、信譽、服務五個作用,規範會員企業的經營行為,維護行業的市場秩序,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推動東海矽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業務範圍

(一)利用矽工業展廳、晶矽網矽產業宣傳片搭建的宣傳平台,全面展示東海矽產業現狀、地位和成就,擴大產業對外影響,發揮協會對外宣傳的視窗作用;
(二)開展本行業基本情況的調查、整理、統計和分析工作,收集和反映企業提出的意見、建議和請求,向政府提出行業管理政策、經濟政策、發展規劃、生產標準等方面建議,並協助政府宣傳和落實有關方針政策,搭建政府與企業間的橋樑和紐帶;
(三)通過編印書籍資料、信息通訊、行業簡報等方式,定期發布矽材料產品信息、市場信息和科技前沿信息,並與科研單位聯繫,為企業提供諮詢及技術攻關服務;
(四)充分利用協會形象和聲譽,公正客觀地推介會員企業的資質信譽、生產規模、產品質量等情況,為會員從事項目申報、進出口報關、銀行貸款等活動提供必要的證明;
(五)積極與國家、省、市質量管理部門溝通和協調,協助會員企業爭創市級、省級、國家級品牌;
(六)開展行業座談、行業評比、組團參展等活動,加強行業間的交流與合作,增強行業凝聚力;
(七)開展石英原料及產品檢測,吸引外地石英原料商,為企業尋找原料供應渠道,促進產業可持續發展;
(八)引導行業自律,規範企業經營行為,糾正行業不正當競爭,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
(九)配合企業和相關部門開展招商引資服務工作,吸引外地優秀矽工業企業前來投資建廠,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實力;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職能部門、社會團體及會員單位委託的其它事項。

組織結構

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協會理事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亦可召開臨時理事會議。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部分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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