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於2016年10月1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陳正江。 2018年8月—11月,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ofo運營主體)被法院列入被執行人的信息多達20條,立案時間範圍從2018年08月31日至11月12日,涉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和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被執行標的也從數萬元到數千萬元不等,累計執行標的合計超5360萬元。 2018年12月,ofo被嘉里大通起訴案判決結果,被判償還超800萬服務費。 12月20日訊息,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披露,12月4日,對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作出了“限制消費令”。

經營範圍

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企業管理諮詢;企業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營業性演出);會務服務;公共關係服務;市場行銷策劃;經濟貿易諮詢;計算機軟體、網路技術、通訊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產品設計;計算機系統集成;數據處理(數據處理中的銀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雲計算機數據中心除外);腳踏車租賃服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等。

企業事件

2018年9月3日訊息,近日,上海鳳凰發布公告稱,控股子公司上海鳳凰腳踏車有限公司因與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拖欠貨款6815.11萬元。東峽大通即為ofo小黃車運營方。上海鳳凰在公告中表示,2017年,鳳凰腳踏車與東峽大通簽訂了《腳踏車採購框架協定》後,鳳凰腳踏車與東峽大通簽訂了多份採購契約。經雙方核對,截至起訴之日,東峽大通仍拖欠鳳凰腳踏車貨款6815.11萬元。上海鳳凰表示,根據採購契約,東峽大通拖欠貨款及費用的行為嚴重違約,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鳳凰腳踏車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公告,鳳凰腳踏車請求法院判令東峽大通支付貨款6815.11萬元;賠償逾期付款違約損失186.52萬元;同時支付原告律師費、擔保費等。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2018年12月,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起訴ofo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拖欠服務費一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令東峽大通支付服務費8111896.38元。

2018年12月20日訊息,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披露,12月4日,對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作出了“限制消費令”。該公司和戴威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能在星級賓館等場合消費,不能買房買車旅遊等。

2019年2月,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的《天津飛鴿車業發展有限公司與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和《天津飛鴿車業發展有限公司與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顯示,ofo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總計8082.75萬元的銀行存款和相應財產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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