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區農業局版

杭州高新區農業局版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任務搞好農村政策的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並根據區委、區政府的意見負責組織實施、檢查監督及反饋落實。(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林、水、牧、漁業、農經和法律、法規,並緊密結全本區實際,依法實施監督檢查。(三)按照我區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綜合農村經濟的發展情況,參與制訂農村經濟的發展規劃,組織制訂農、林、水及農村經濟建設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為實施計畫做好指導、管理、協調、服務工作。(四)負責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鎮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工作,加強對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契約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業投入積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任務搞好農村政策的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並根據區委、區政府的意見負責組織實施、檢查監督及反饋落實。(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林、水、牧、漁業、農經和法律、法規,並緊密結全本區實際,依法實施監督檢查。(三)按照我區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綜合農村經濟的發展情況,參與制訂農村經濟的發展規劃,組織制訂農、林、水及農村經濟建設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為實施計畫做好指導、管理、協調、服務工作。(四)負責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鎮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工作,加強對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契約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業投入積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五)研究提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制訂年度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計畫;組織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土地整理、中低產田改造,開展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區管河道的整治與管理、涉河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本級水利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全區防汛防旱和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區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六)負責調查評估農業資源,編制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和農村經濟區劃,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負責農牧業產品及種子、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指導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負責各類農業開發項目和農業園區建設的申報、立項、評定工作。
(七)制訂農業教育、農技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技推廣項目和農業技術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積極組織先進技術和優良品種的引進、推廣;負責全區農業教育、培訓和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八)負責糧食、蔬菜、花木、畜牧、水產等農業生產,重點抓好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負責全區農、林、牧、漁業和水利的行政管理,嚴格落實許可證制度,依法實施監督審查;負責水政、漁政、動植物檢疫、農機監理及農藥、肥料、飼料管理等農業綜合執法工作;(九)使用和管理區政府授權農業局掌握的各項農業資金、物資及全區的農業發展基金。(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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