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為市委、市政府派出機構,代表市委、市政府對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區)實施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和統一管理。

主要職責

(一)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黨工委、管委會在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行使以下職責:

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代表市委對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實施黨的領導和監督。

2、編制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的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3、依法制訂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各項行政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4、負責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的土地規劃、徵用、劃撥和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工作,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實施地政地籍管理。

5、依據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負責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的規劃實施工作,建設規劃項目的審核和規劃項目的監督檢查,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負責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建設工程管理,核發區內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7、負責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環境保護和監督工作,編制並報批區內環境保護規劃,審批區內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設施工程,核發《環保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驗收合格證》和《排放污染物許可證》。

8、負責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房地產開發和房屋產權、產籍以及房地產交易市場和物業的管理,核發房屋權屬證書和《商品房預售證》。

9、負責統一規劃和建設管理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10、負責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財政預決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會計監督,協助稅收征管工作。

11、享有外經和外貿自營權,管理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的進出口貿易、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負責處理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涉外事務;按有關規定審核、申報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人員出國(境)和對外邀請事項。

12、負責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招商引資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或審核報批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投資項目,發放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根據國家授權,負責出口加工區貿易業務管理及企業進出境貨物、物品的審批。

13、負責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統計、物價、審計、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及城市管理工作。

14、管理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的文化、教育、科技、衛生、計畫生育、民政、體育等公共事業。

15、協調監督有關部門設在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的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的工作。

16、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杭州經濟開發區(出口加工區)黨工委、管委會受委託在下沙區域內依法行使以下職責:

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代表市委在區域內實施黨的領導和監督。

2、根據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編制下沙的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負責區域內農業、工業、商貿、組織、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司法行政、民政、文化、教育、科技、衛生、計畫生育、體育等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各項黨政管理工作。

4、負責區域內的土地規劃、徵用、劃撥和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工作。

5、負責區域內的規劃、建設管理,房地產管理,環境保護和文物保護等工作。

6、統一規劃和建設、管理區域內的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7、規劃、審批區域內新辦企業和投資項目。

8、組織實施區域內民政、文化、教育、科技、衛生、計畫生育、體育等各項事業以及農田水利設施的建設。

9、管理區域內的財政、國有資產、審計、物價、統計等工作。

10、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單位地址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沙大道600號

郵政編碼

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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