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城鎮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城鎮管理方面的規定、辦法及相關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二)負責制定全縣城鎮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城鎮管理和城鎮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制定城鎮市政設施、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公用事業、市容環衛、戶外廣告、物業等行業管理規劃、產業政策、工作(作業)標準和管理規範;審定從事相應行業設施維護或作業前段時間的資質,並實行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城鎮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公用事業、物業管理等行業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並監督和管理行政事業收費和資金使用。
(四)管理城鎮市政、公用設施(道路、橋樑、廣場、照明、排水、供熱、燃氣等)和城鎮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工作;組織城鎮義務植樹工作,指導城鎮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辦理城鎮林政審批業務。
(五)管理、指導城鎮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並監督檢查;研究、制定環衛設備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的新技術、新方法。
(六)負責城鎮戶外廣告、牌匾、標語、條幅、燈箱的設定審批;監督、指導鄉鎮和有關單位的城鎮管理工作。
(七)負責制定城鎮管理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技成果技術鑑定和套用推廣。
(八)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及廣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九)負責制定市政、公用行業建設的發展規劃,並按照規劃制定年度建設、改造計畫,並組織項目的實施和管理。
(十)行使城市綠化、風景名勝區、遊樂場所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行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行使物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領導班子
局長 張會鵬,男,漢族,中共黨員,吉林扶餘縣人,大學學歷,1974年08月出生,1998年10月參加工作。負責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全面工作。1998.10-2002.03 敖林西伯鄉人民政府鄉長助理
2002.03-2004.11 敖林西伯鄉人民政府人大常務副主席
2004.11-2006.09 招商局副科級幹部
2006.09-2011.03 江灣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2011.03—至今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副局長 趙華,男,漢族,中共黨員,黑龍江省杜爾伯特縣人,研究生學歷,1961年08月出生,1979年01月參加工作。負責全縣的物業供熱管理工作。
1979-----1980 省水利七處文書
1980-----1981 省泥河水庫會計
1981-----1990 縣公安局民警
1990-----2006 縣審計局股長(副主任科員)
2006-----2009 縣城建處副主任
2009-----至今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