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海,男,漢族,籍貫山東金鄉,出生地貴州大方,1956年2月出生,1973年12月參加工作,197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畢業,歷任畢節地區司法局工作員、宣傳科科長,現任畢節地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1992年8月任副縣級,擬任畢節地區司法局調研員。
主要工作實績:
任地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以來,帶領工作組深入畢節市15個重點鄉鎮督促、指導禁毒工作,指導有關鄉鎮做好吸販毒人員登記造冊工作和“兩勞”人員落實幫教措施工作,工作中印髮禁毒宣傳資料4萬餘份,並同有關辦事處居民簽訂禁毒責任書。為做好北京奧運會期間的信訪工作,帶領工作組赴畢節市有關辦事處開展工作,結合實際編髮《農村法律知識250問》2萬餘冊,派律師幫助解決礦群糾紛,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帶隊深入地直有關企業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和接訪工作,為部分企業順利實施政策性破產、改制奠定了基礎。“五五”普法規劃工作順利通過省級檢查驗收,配合其他班子成員建立健全勞教所規章制度,畢節勞教所創建工作成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