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經歷
1991年8月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到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參加工作,曾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研究室副主任、法官培訓中心主任(正科級)、研究室主任、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02年,被吉林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以訪問學者身份派往美國留學。2003年至2004年,被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下派東昌區人民法院任副院長(掛職鍛鍊)。2009年至2011年8月,被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下派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任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掛職鍛鍊)。
榮譽表彰
2010年6月榮立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等功一次 ,2012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先進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