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舜鏡,男,37歲,中共黨員,大專,陸豐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副大隊長。
汕尾中院審理震驚中外的“9901”海盜案時,他帶隊負責押解、值庭任務,周密部署,並主動協助出示證據,出色完成這次重大任務。2001年汕尾中院審理全國頭號假幣案,他又帶隊負責押解12名被告人,嚴密防衛,又一次出色完成重大案件的押解任務。僅2000年以來,他參與押解人犯813次,執行民事案件1138宗。去年,他在執行陸豐農信社追貸案件中,提供司法建議,減輕農民負擔,順利執結案件47宗,農戶稱李舜鏡為“了解農民疾苦的好警官”。
李舜鏡同志的先進事跡感人至深,被社會廣為傳揚,樹立了一位人民好警察的光輝形象。中國《內參》、《中國城市報導》、廣東省公安廳《人間》雜誌等十幾家媒體先後作了專題報導。
200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先進工作者”,今年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人民的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