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徐州市賈汪區紫莊鎮人大主席]

李立,出生於1985年,徐州市人,現任徐州市賈汪區紫莊鎮人大主席。

基本信息

工作簡歷、職責分工:主持人大工作。負責黨群、政法、工會、信訪穩定、社會管理創新、城鎮建設、鎮區開發工作。

崗位職責:主持人大工作。負責黨群、政法、工會、信訪穩定、社會管理創新、城鎮建設、鎮區開發工作。分管單位:國土所、規劃辦、派出所。

廉政職責: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潔自律:,加強自身學習,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廉潔自律:按照中央、省、市、區各級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認真履行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格執行區委、區政府提出的“四不準”、“六個嚴禁”,在幹部和廣大民眾中樹立務實

、風正、廉潔的好形象。率先垂範,明確當前反腐倡廉的工作重點,經常進行自查糾紛,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注意發揚民主、聯繫民眾,大事商量,小事通氣,儘量避免工

作失誤。個人年收入5萬元,配偶在英才中學工作,兒子在校學生,住房一套。

廉政承諾

一、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決不任人唯親、拉幫結派、徇私舞弊。

二、決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決不索取管理、服務對象的錢物,決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饋贈、宴請、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及其它利益。

三、決不在經濟活動中以權謀私,決不違反規定插手建設領域工程招投標、房地產開發、產權交易以及政府採購等市場經濟活動。

四、決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親友謀取非法利益,不準他們違反規定在自己管轄的區域或業務範圍經商、辦企業或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不放任或縱容配

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邊工作人員違紀違法。

五、決不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從事有償中介活動或者在經濟實體中兼職或兼職取酬。

六、決不假借各種名義公款旅遊,決不用公款參與各類高消費活動;決不違反規定配備、使用小汽車。

七、不將本人或者親屬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支付、報銷;或者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報銷。、不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

活動或者非法活動;不非法占有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或者無償、象徵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使用勞務。

九、不借外出考察、生病住院、喬遷、生日及婚喪嫁娶等事項斂財。

十、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公共場所打麻將,或參與各類賭博活動,決不涉足色情、毒品場所。

勤廉座右銘:養廉貴在自身,立德貴在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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