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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湘出生於1798年,山東安丘夏坡村人,字雲舫,清末大臣,誥授資政大夫。

李湘�畫像
李湘�(1798~1866),字雲舫,清末大臣,山東安丘夏坡村人。少年喪父,20歲鄉試得副榜。回鄉後在辛莊子教義學,邊教邊學,攻讀3年,第二次鄉試中舉人。1832年(道光十二年)中進士,欽典翰林院庶吉士,後授戶部主事,升員外郎。
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英國侵略軍在廣州尋釁擾亂,他隨從參贊大臣隆文赴粵處理有關事宜。因襄贊軍機和參戰有功,獎以知府銜,並賞戴花翎。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實授寧國府知府。後擢任太常寺少卿,於清浦江會同總督麟慶辦理淮安、揚州一帶防務,親自帶兵防堵江北。翌年8月,特命署理漕運總督,先後3年奏陳大江南北的防務部署,以防外國侵犯。道光帝閱其奏摺後,一夜三傳入宮,甚贊其議,實授他為漕運總督,兼任兵部侍郎、督察院右副都御史。
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末,他請假回鄉料理母喪,被御史袁甲三參奏,以貽誤國事被罷職。1853年(鹹豐三年)起用他幫辦團練,賞還原漕運總督銜。1854年(鹹豐四年)2月,因防禦太平軍不力,又因單銜由驛奏事不合章程,清廷再次予以罷職,遣送邊疆服苦役。行至山東平原,僧格林沁親王力保奏準,暫行留營,經營日照合山礦務。1858年(鹹豐八年)調赴天津,受禮部尚書瑞麟調遣,增修炮台,加強海防,以御英、法侵略。經瑞麟保奏,賞四品頂戴,後又賞還花翎。
1866年(同治四年),他奉命回籍督辦團練防禦捻軍,不久因病卒於原籍。恩賞二品封典,誥授資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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