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模

李建模

1934年8月,在上海參加中華民族武裝自衛委員會。 同年8月,又任武衛會總會黨團成員、總會秘書長。 1937年“七七”事變後,他被釋放出獄,返回常熟。

李建模(1907——1945),原名鴻生,字屺椿,又名李范、李堅。常熟梅李人,陸同福布莊職員。
出生在工人家庭。
1921年,進梅季同福布店為學徒。
1931年任該店上海申寓經理。“九一八”、“一二八”事變後,積極抵制日貨,在周圍青年和常熟籍的一些貧苦店員中,從事抗日救亡的宣傳活動。
1933年,李在上海參與發起建立進步組織“進社”,積極投入抗日救亡活動。
1934年8月,在上海參加中華民族武裝自衛委員會。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配合武衛會在常熟東鄉建立了基層組織和中共黨支部。後歷任武衛會上海分會主席、總會黨團成員、總會秘書長。根據組織分工,協同“文總”特科,為恢復出版被國民黨政府下令停刊的《新生》和營救被捕的愛國人士杜重遠而鬥爭。發動武衛會基層組織聲援北京“一二九”學生運動。
1935年,任武衛會上海分會主席.
同年8月,又任武衛會總會黨團成員、總會秘書長。在這期間,他在常熟梅李、滸浦等地發展“進社”成員,組織藝絲文藝社,出版《藝絲》周刊,宣傳革命思想。以後常熟“進社”骨幹轉為武衛會成員,成立武衛會常熟分會,並建立了中共支部。日軍侵占常熟後,他受中共江蘇省委派遣,回常熟領導抗日鬥爭,是常熟人民抗日自衛隊(簡稱“民抗”)的創建人之一。
1936年7月,在蘇州被捕。在獄中,他受盡酷刑,始終堅貞不屈。並團結難友,堅持獄中鬥爭。
1937年“七七”事變後,他被釋放出獄,返回常熟。不久,與中共江蘇省委接上關係,團結和帶領一些失去組織關係的共產黨員,原武衛會成員和愛國青年,開展支前抗敵活動,籌建敵後抗日武裝。
1938年3月,在梅季一帶爆發了矛頭直指日偽,聲勢浩大的抗租、抗賦鬥爭。數千農民湧上街頭,搗毀了偽區維持會、警察所和租棧,嚴懲了為虎作猖的日偽頭目和巡警。
同年5月,中共常熟縣委重建,他任中共常熟縣委書記、中共東路特委宣傳部長、東路經委會主任、新四軍六師供給部部長、江南財經處處長兼惠農銀行行長、蘇浙皖邊區經委會主任等職。隨後與縣委成員一起在常熟東鄉領導建立了常熟人民抗日自衛隊和新四軍第六梯團兩支敵後抗日武裝。他對創建江蘇抗日根據地的工作,特別在財經工作方面,貢獻卓越。
1939年又領導常熟軍民,配合以新四軍六團為主力的江南抗日義勇軍在常熟東鄉、東南鄉、陽澄湖一帶,開闢了蘇常游擊區。
同年9月,新四軍主力西移後,在敵我力量對比懸殊,鬥爭形勢極其艱苦複雜的情況下,堅持在敵後從事建黨、擴軍、統戰、民運,財經和教育等工作,與留下的傷病員一起,勝利地保衛了蘇常游擊區。並在東路軍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而建成了以常熟為中心的蘇(州)常(熟)太(倉)抗日游擊根據地。
1940年後,歷任中共東路特委委員兼東路經委會主任、江南財經處處長、新四軍六師供給部部長。
1942年4月後,調茅山抗日根據地,歷任江南財經處處長兼惠農銀行行長、新四軍六師十六旅供給部部長、蘇南行政公署行政委員兼財經處處長和蘇浙皖邊區經委會主任等職。他工作卓有成效,被譽為黨在江南地區的理財能手。
1945年10月,新四軍江南部隊根據《雙十協定》北撤時,為不使黨和人民財富受到損失,領導財經人員收回江南銀行發行的貨幣,把徵收的公糧換成黃金運往蘇北。
10月15日,他隨軍渡江北撤時,不幸發生沉船事故而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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