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漢中市南鄭縣政府原副縣長李建和2011年7月被雙規。
據7月11日,中共漢中市委常委、紀委書記賀書田的會議通報。
在南鄭大道東段3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出讓過程中,南鄭縣政府原副縣長李建和、縣法院院長何軍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兼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劉建軍、縣國土資源儲備交易中心主任吳雲皎等4人存在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問題。
因涉嫌犯罪,已移送漢中市人民檢察院,中共漢中市委和南鄭縣有關方面分別作出對該4人不再擔任現任領導職務的決定。目前,4人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