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廷軍,通榆縣殘聯原理事長。 違紀事件 2016年1月至11月,通榆縣殘聯在當地兩家飯店共發生招待費1.9萬元,應李廷軍要求,這兩家飯店虛開21張圖書發票,經李廷軍簽批後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變相核銷。李廷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