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38年陝甘寧邊區政府民政廳曾委託延安市委組織部長李常春(中醫)籌辦保健藥社。邊區第一屆參議會後,為加強衛生工作,保障人民健康,決定正式開辦保健藥社(總社),李常春為主任,並將藥社附設於邊區幹部休養所內。
1939年12月,經邊區醫院院長與民政廳商議,藥社曾改為衛生材料廠,專制各種丸散膏丹代替西藥,供給各院各衛生所急需,由李常春兼任廠長。
1940年7月藥社遷至延安市,更名陝甘寧邊區保健藥社總社, 李常春繼續負責籌辦。
1940年6月任國醫研究會副會長。
1941年9月10~13日,邊區召開國醫研究會第二次代表會議大會,推薦李常春為會長。
1944年5月10日,任邊府防疫委員會委員。
1945年3月13日邊區中西醫藥研究會成立,任執委會常委。
1948年延安光復後, 李常春帶領藥社人員恢復建社,不久營業。
1950年延安市成立陝北藥材供應社,李常春任經理。
1953年保健藥社改名延安市中醫診所,李常春任所長。
主要成就
在藥社創建和發展的過程中,除1948年由袁守義和1952年由常勵生擔任過一段藥社主任外,自始至終基本上是由李常春負責。可以說藥社部分解決邊區藥物缺乏的困難,為抗戰和解放戰爭做出了貢獻,成績的取得是與李常春分不開的。
後任陝西省醫藥公司副經理,中華全國中醫學會陝西分會常務理事。曾出席陝甘寧邊區文教勞模大會和全國衛生工作會議。
中醫李常春常說:“第一任務是診治民眾的疾病” , 被邊區民眾稱作“李善人”。在任延安保健藥社社長時,竭盡全力為民眾服務,不分早晚寒暑或節假日,有患者求治,從不託詞推諉。他診療細心,醫術高明,僅據1944年1月至4月統計,經他診治的患者有1600多人。他為民眾節約30餘萬元,被邊區政府譽為“模範中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