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傑[山西省方山縣委原書記]

李少傑[山西省方山縣委原書記]

李少傑,男,漢族,1963年3月生,山西臨縣人,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財貿經濟系產業經濟學研究生學歷。曾任山西省方山縣委書記。 2018年7月,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人物履歷

1979年12月—1982年5月,任呂梁行署科委科員;

1982年5月—1983年8月,任共青團呂梁地委辦公室科員;

1983年8月—1985年10月,山西大學政法專修科學習;

1985年10月—1987年11月,任共青團呂梁地委宣傳部副部長;

1987年11月—1991年10月,任共青團呂梁地委宣傳部部長;

1991年10月—1999年6月,任共青團呂梁地委副書記;

1999年6月—2002年10月,任共青團呂梁地委書記;(期間,1998.9-2000.7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財貿經濟系產業經濟學研究生班學習);

2002年10月—2004年4月,任呂梁地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4年4月—2004年9月,任呂梁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4年9月—2006年6月,任呂梁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事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6年6月—2012年5月,任石樓縣委書記;

2012年5月—2015年12月,任方山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2018年7月,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方山縣委原書記李少傑同志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李少傑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他人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少傑同志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任免信息

2016年1月4日,方山縣召開副縣級領導幹部會議,宣布方山縣縣委主要負責同志人事調整的決定,李少傑不再擔任方山縣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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