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2月-1983年12月金塔縣公安局工作;
1983年12月-1991年9月金塔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副主任;
1991年9月-1995年9月金塔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其間:1992年6月—1994年6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治理論專業本科班學習);
1995年9月-1998年9月酒泉檢察分院檢察員;
1998年9月-2002年11月酒泉檢察分院技術室主任;
2002年11月-2009年12月敦煌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9年12月至今任酒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副縣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