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
《先驗哲學導論?認識的對象》(1892)、《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1899)、《自然科學概念形成的界限》(1896)、《歷史哲學問題》(1905)、《哲學體系》(1921)等。
簡介
李凱爾特追隨文德爾班試圖把I.康德的先驗哲學運用於社會歷史領域,他進一步發展了文德爾班的基本觀點,並使之系統化。他也認為自然科學和歷史科學有著根本的區別,這種區別不在於研究對象不同,而在於認識興趣和方法不同。自然科學的興趣在於一般的東西,它所運用的是“一般化”的方法,以便形成普遍的規律,歷史科學的興趣在於個別的東西,運用的是“個別化”的方法,以便記述特殊的事件。自然科學中的個別東西可以被看作是一般概念或普遍規律的特例,歷史科學中個別的東西則絕不能這樣理解。他還進一步利用“價值”學說論證歷史哲學。他認為,既然歷史科學的任務在於記述個別的歷史事件,那末歷史學家就必須掌握一個標準,以便篩選歷史材料,把本質的東西挑選出來,把非本質的東西拋掉。這個標準就是價值。所以,他認為沒有價值就沒有任何歷史科學,文化和自然的主要區別,也就在於文化是永遠具有價值的,自然則與價值毫不相干。他強調,價值凌駕於一切存在之上,它在主體和客體之外形成為一個獨立的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