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歷任定遠縣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助理檢察員,縣法制局秘書、縣人民政府秘書。
2000年4月任定遠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
2005年12月,任全椒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檢察長。
2006年2月,任全椒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9年11月,任滁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
2015年4月,任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
任免信息
2016年1月,免去其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職務。
工作實績
近三年來,先後組織辦理了滁州市教育系統、城市拆遷系統、糧食系統等領域案件,圓滿辦理了省檢察院交辦的“淮南市司法不公系列案件”、合肥水泥設計研究院、省高速公路集團等6起重特大窩案、串案,立案查處了合肥水泥研究院副院長鄭翔等11名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賄賂案件。主持制定了《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業務工作細則》,在案件線索管理、初查、立案、強制措施和涉案款物扣押等方面都規定了詳細流程,並實行選單式管理,確保逐項得到落實。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職務犯罪偵查指揮信息平台,用信息化引領反貪偵查,節約了人力,提高了效率,增強了案件保密性。在省院每年年末舉行的年度考評中,滁州的反貪工作在辦案質量、辦案規範化方面,始終名列前茅,其中2012年度位於全省第一名,2013年度位於全省第二名;分管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連續三年位居全省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