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來利

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戲劇界有“北梅南李”之說,“北梅”是指當時京劇“四大名旦”之一的梅蘭芳,“南李”則指當時潮劇名旦李來利(《潮劇志》作梨麗)。以潮劇一個童伶與當時已享有盛譽的梅蘭芳相提並論,似覺不可信。
近從旅居新加坡,曾與李來利共事並成為多年好友的莫修陵先生和李來利的女婿,現為新加坡織雲潮劇團班主的歐潮發先生獲悉,事情的大體經過是:
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李來利曾隨團到上海大世界演出,當時恰巧梅蘭芳的京劇團也在此演出。一次梅蘭芳演出結束後,與一些演職員偶爾從潮劇團的演出劇場經過,被這個不熟悉、別具一格的劇種所吸引,於是駐足觀看,他們對台上李來利的表演讚嘆不已,一個男小孩,卻活龍活現地扮演花旦,活潑可愛,嗓子清純。於是回到宿舍後,梅蘭芳寫了張送給李來利小弟弟“北梅南李”的字幅,叫人送到潮劇團,從此李來利遂享有“北梅南李”之譽。其實梅蘭芳之意應是他們都是男扮女裝,從事戲曲演出,南北呼應,作為對李來利的鼓勵。至於藝術水平,肯定是不能同日而語。
李來利祖籍潮陽縣,因父親在潮安縣彩塘鎮砂隴鄉(金砂)陳旭年家任管家,故一家移居潮安。來利從小在金砂讀書,因聰明俊俏,能歌善舞,為當時也是金砂人的老玉梨潮劇班的班主看中,於是與其父商量買來利為童伶。舊社會的潮劇班實行童伶制,演生旦都是十一、二歲的男孩,因家庭困苦而賣身到戲班,沒有人身自由,經常受打罵、刑罰,故民諺有“父母無修世,賣仔去做戲”。但來利的家庭條件好,故父親不同意。後班主再三上門,商定給予高價,不準教戲先生打罵,還同意來利的哥哥(來利排行第四)隨班監護。於是來利成了潮劇界首個“自由童伶”和“秀才童伶”(雖讀國小,但較之其他不認字的童伶算是有文化)。
李來利到戲班後,憑著自己的天賦和老師的悉心調教,很快成為名噪潮劇界為“來利旦”。民間曾流傳“來利旦出台擠倒棚腳”的故事,說的是他所在的老玉梨班在某地演出與另一戲班“斗戲”,對方因老玉梨有“來利旦”這塊招牌而鬥不過,於是採取“良馬對劣馬”的策略,爭取在日場演出勝過對方。原來習慣上日場演出都用次角,主角留在晚上演出。對方就改用主角在日場演出,果然觀眾都集中到他們一方。這時有人急忙告知老玉梨班主,他就到戲館叫醒正在熟睡的來利,給他吃了一碗“豬肉粥”,然後化裝改戲登場。只聽來利在台內一聲“來去啊”,對方的觀眾中就有人高喊“來利旦出台啦”!於是一齊擁過來,由於來勢兇猛,人群擁擠,使臨時搭建的舞台傾斜,幸好鄉中主事人及早聞知,組織人力預防,才不致倒塌,成了一時佳話。
李來利後到新加坡,改演醜行,並與人合辦“織雲潮劇班”,成為新加坡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著名潮劇團之一。臨終時他把劇團交給女婿歐潮發,囑他要堅持辦下去,目前織雲潮劇團是新加坡僅存的二、三個專業潮劇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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