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7.09-1991.07 黑龍江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生
1991.07-1991.10 待分配
1991.10-1992.10 松花江地區檢察分院反貪污賄賂局見習工作人員
1992.10-1995.05 松花江地區檢察分院反貪污賄賂局書記員、助檢員
1995.05-1996.12 松花江地區檢察分院辦公室副主任(副科級)
1996.12-2000.12 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
2000.12-2002.05 哈爾濱市道外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副處級)
2002.05-2004.06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辦公室助理調研員
(其間: 2001.05-2004.01在黑龍江大學法律碩士專業學習;
2003.04-2004.06 掛職任黑龍江省綏化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4.06-2005.10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副處長
2005.10-2006.04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副處長、助檢員
2006.04-2011.01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副處長、檢察員
2011.01-2014.08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檢察員
2014.08-2017.07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其間:2015.12-2016.12掛職任佳木斯市湯原縣委副書記)
2017.07-2018.08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檢察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檢察官
2018.07-2018.08 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候選人
2018.08- 2019.04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檢察長候選人。
2019.04月-,任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任免信息
2018年7月,擬推薦為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候選人。
2018年8月1日,佳木斯市檢察院召開全院幹部大會,宣布提名朱長春同志為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候選人。
2019年4月26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任命朱長春為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