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

2016年10月8日,財政部以財會〔2016〕19號印發《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該《綱要》分 “十三五”時期會計改革與發展面臨的形勢、“十三五”時期會計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要求、“十三五”時期會計改革與發展的主要任務、組織保障4部分。 主要任務是:加強會計法制建設;加快推進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改革;健全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推進管理會計廣泛套用;完善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加強會計信息化建設;大力發展會計服務市場;實施會計人才戰略;繁榮會計理論研究。

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的通知

財會〔2016〕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司,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財務局、武警部隊後勤部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財政“十三五”規劃》的有關要求,在認真總結全國會計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經驗、深入分析“十三五”時期會計改革發展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的基礎上,我部制定了《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級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發布實施《規劃綱要》的重大意義,組織學習和大力宣傳《規劃綱要》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和任務措施,交流典型經驗、做法和成效,為進一步加強會計管理、全面深化會計改革營造良好氛圍和創造有利條件。要加強《規劃綱要》實施的組織保障,緊密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抓緊制定《規劃綱要》的實施方案,積極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要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對《規劃綱要》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督促檢查,針對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規劃綱要》的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各地區、各部門在實施《規劃綱要》中制定的實施方案及實施進展情況,請及時報我部會計司。

附屬檔案: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

財政部

2016年10月8日

規劃綱要

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

“十三五”時期(2016年至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全面建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會計體系的關鍵時期。為科學規劃、全面指導未來五年我國會計改革與發展,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中心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財政“十三五”規劃》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規劃綱要。

一、“十三五”時期會計改革與發展面臨的形勢

“十二五”時期,會計行業緊緊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財政中心工作,堅持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會計改革與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以《會計法》為中心的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進一步完善,會計法制化建設得到加強;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進一步完善並有效實施,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趨同;修訂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根據國務院批准發布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印發了《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在醫院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率先引入權責發生制,政府會計改革取得積極進展;全面加強管理會計體系建設,指導、推動管理會計有效套用;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有效實施,發布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對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和權力制約提出指導意見;發布實施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規範,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穩步推行;以《會計行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為指導,全面實施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養工程及其特殊支持計畫、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會計名家工程等高端人才培養工程,穩步推進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改革,大力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會計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高,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全面貫徹《關於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9〕56號),註冊會計師行業較快發展並不斷做強做大,註冊會計師執業質量和社會公信力穩步提升;會計學會、會計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得到加強,會計理論研究、會計教育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會計對外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深化;會計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會計管理工作不斷加強。在肯定會計改革與發展取得成績的同時,應當正視會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會計工作的轉型升級仍不能適應經濟管理要求,複合型、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相對缺乏,會計法治建設、內部控制建設、會計誠信建設和會計監管工作仍需進一步加強等等,這些問題都需要在“十三五”時期通過制度創新、機制創新、理論創新切實加以解決。

“十三五”時期,會計行業機遇與挑戰並存,會計改革與發展任務艱巨而繁重,會計的服務對象、服務領域、工作職能、工作手段、工作體制和工作機制都面臨著重大轉型升級。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對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內部控制建設、加強現代服務業發展等提出了明確要求,指明了改革發展方向;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和資本市場的發展,為企業會計準則完善和順利實施、管理會計廣泛套用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貫徹人才強國戰略和完善人才評價激勵機制,為加強會計人才隊伍建設和健全會計人才評價制度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國家大數據戰略和“網際網路+”行動計畫的實施,為信息技術在會計領域的深入套用奠定了堅實基礎;我國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以及“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為我國深入參與國際會計標準的制定,全方位開展會計對外交流與合作提供了有利條件。當然,“十三五”時期我國會計改革與發展也面臨諸多挑戰。隨著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會計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要求會計法制、會計標準必須適應環境變化不斷完善、強化實施,要求會計從業人員必須轉變觀念、開拓創新,要求會計監管和巨觀管理必須改進監管方式、形成監管合力和牢固樹立服務理念,在認真總結過去五年會計行業成績經驗基礎上,科學引導會計行業在未來五年健康順利發展。

二、“十三五”時期會計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十三五”時期,會計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中心工作,全面加強會計法制建設、會計標準建設、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會計服務市場建設、會計理論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會計管理體制和機制,全面推動會計轉型升級,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服務。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引領。創新是會計改革與發展的源泉和動力。會計行業必須不斷推進制度創新、機制創新和理論創新,更新發展理念,消除體制障礙,破解工作難題,為會計改革與發展提供持續動力。

——堅持強化法治。法治是會計改革與發展的可靠保障。會計行業必須按照科學民主立法要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會計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把會計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推進會計改革與發展,形成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良好氛圍。

——堅持服務發展。突出服務理念是會計工作的必然要求。會計行業必須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強化服務理念,創新服務方式,努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中心工作服務,為市場主體和廣大會計人員服務,在服務中轉型升級,不斷提高服務效能。

——堅持文化傳承。繼承和弘揚會計傳統文化是推進會計改革與發展的內在要求。會計行業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認同與尊崇中國會計行業的傳統文化、傳統思想價值體系,正確處理好繼承與發展、借鑑與創新、趨同與互動的關係,切實提高中國會計行業競爭軟實力。

——堅持開放合作。對外開放與合作是會計改革與發展的必由之路。會計行業必須樹立開放發展、合作共贏理念,以維護國家利益、促進會計行業發展為出發點,堅持企業會計準則國際趨同戰略,積極參與國際會計組織治理改革,推進會計服務市場有序開放,深化會計國際交流與合作,在開放合作中不斷提高我國會計的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

(三)總體目標。

“十三五”期間會計改革與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會計體系,深入推進會計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現代化。

——會計法制和會計標準體系更加科學。修訂《會計法》、《註冊會計師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完善會計監管、行政執法機制,切實落實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會計工作的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會計秩序,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註冊會計師審計質量;完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建立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體系,加強管理會計體系建設,全面推行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加強其他會計審計標準體系建設,大力推動各項會計審計標準體系的貫徹實施。

——會計工作轉型升級取得實效。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一步夯實會計基礎工作,積極融合新技術、新手段,推動會計核算技術的最佳化升級;以建設管理會計體系為抓手,引導、推動管理會計廣泛套用;探索會計信息資源有效利用機制,進一步推動各單位會計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加強政策引導、經驗交流,不斷強化會計工作在信息利用、資本運營、價值管理、內部控制、風險防範等方面的職能作用。

——會計工作者執業能力明顯增強。完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會計人才評價等政策並發揮其導向作用,促進廣大會計工作者知識結構進一步最佳化、職業道德素養進一步提高、執業能力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培育造就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會計人才隊伍。

——會計管理體制更加完善。按照依法行政要求,進一步理順中央、地方、部門、行業組織(團體)在會計管理方面的權責關係,進一步健全、完善以間接管理為主,法律手段、經濟手段與行政手段並用,有利於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和創造性的會計管理體制。

三、“十三五”時期會計改革與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加強會計法制建設。

1.完善會計法律體系。修訂《會計法》、《註冊會計師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提高會計法律法規的科學性、嚴肅性和可執行性,進一步規範會計審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審計執業質量。

2.廣泛開展會計普法教育。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會計法律法規和準則制度,廣泛宣傳加強法制、依法理財、維護國家財經紀律的重要意義,引導單位負責人和社會各界重視、支持會計審計工作,引導廣大會計工作者學好用好會計法律知識、自覺樹立誠信理念,努力構建學法、用法、守法長效機制。

3.加強會計監督檢查。認真開展對《會計法》及會計準則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定期隨機抽查與不定期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創新監管手段,主動公開檢查結果,嚴肅查處違法會計行為,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研究建立會計誠信檔案和會計“黑名單”制度,將會計人員、註冊會計師的誠信記錄和單位會計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理順會計監管機制,整合會計監管資源,形成會計監管合力。

(二)加快推進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改革。

1.建立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體系。加快落實國務院批准發布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進政府會計改革,在已發布的《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基礎上,加快制定政府會計具體準則及套用指南和政府會計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體系,為編制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和健全完善政府財務報告體系奠定基礎。研究制定政府成本會計制度。抓好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貫徹實施工作,完善信息化建設等相關配套措施,確保政府會計改革順利進行。積極參與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建設,不斷提高我國在國際政府會計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

2.完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適應民間非營利組織發展要求,密切跟蹤基金會、社會團體、民辦醫療、民辦教育等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情況,研究修訂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進一步規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管理,促進社會事業健康發展。

3.修訂社會保險基金等基金(資金)類會計制度。積極配合社保、住房、土地等制度改革,適時修訂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土地儲備資金等基金(資金)類會計制度。

(三)健全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1.完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要求,適時修訂、完善相關企業會計準則,及時發布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研究制訂我國金融市場、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相關會計政策。規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體例,清理企業會計準則制度類規範性檔案,進一步完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2.繼續保持企業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立足我國實際情況,適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發展,積極穩妥推進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積極參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各層面事務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制定工作,不斷提高我國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制定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充分利用亞洲—大洋洲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組、中日韓會計準則制定機構會議、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新興經濟體工作組等多邊、雙邊交流機制,協調立場,爭取支持,為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建設和國際趨同創造有利的國際環境。深度參與國際綜合報告委員會工作,提高我國對國際綜合報告框架等規則制定的影響力,持續研究綜合報告在我國的適用性和可行性。

3.加強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實施。加強企業會計準則宣傳、培訓和對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密切跟蹤、分析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及時了解企業會計準則執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完善企業會計問題應急處理機制。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定期與監管部門、有關企業及會計師事務所等溝通交流企業會計準則實施情況。加強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收政策、監管政策的協調。做好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實施的監督、指導。

4.完善企業會計準則外部諮詢機制。發揮會計標準戰略委員會在會計準則建設中研究諮詢、決策支持的重要作用。發揮會計準則委員會在會計準則研究、起草、實施以及對外交流、組織聯繫諮詢專家隊伍等方面的作用,為企業會計準則建設提供重要支撐。健全企業會計準則諮詢專家隊伍,充實研究力量,改進諮詢方式,提高諮詢水平。

(四)推進管理會計廣泛套用。

1.加強管理會計指引體系建設。堅持經驗總結和理論創新,加強政策指導,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以管理會計基本指引為統領、以管理會計套用指引為具體指導、以管理會計案例示範為補充的管理會計指引體系。制定發布系列分行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推動企業切實改進和加強成本管理。加強管理會計國際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我國在國際管理會計界的地位和影響力。

2.推進管理會計廣泛套用。認真抓好管理會計指引體系實施,採取政策宣講、經驗交流、成果推廣、人員培訓、理論研討等多種形式和措施,深入推動管理會計廣泛套用。同時,加強管理會計理論研究、教學教材改革,支持管理會計創新中心建設。

3.提升會計工作管理效能。以深入實施管理會計指引體系為抓手,積極推動企業和其他單位會計工作轉型升級,進一步發揮會計工作在戰略管理、預算管理、成本管理、營運管理、投融資管理、績效管理、風險管理等方面的職能作用,促進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促進行政事業單位提高理財水平和預算績效,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五)完善內部控制規範體系。

1.完善內部控制規範體系。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投資、政府採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的要求,研究制定政府內部控制規範和非營利組織內部控制規範,修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對象從經濟活動層面拓展到全部業務活動和內部權力運行。制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量化指標體系。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配套指引,研究制定《小企業內部控制規範》。積極開展內部控制對外交流與合作,深入參與國際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標準制定工作。

2.加強內部控制規範實施。加強對中央企業執行內部控制規範的政策指導,推進地方國有大中型企業實施內部控制規範。密切跟蹤上市公司執行內部控制規範情況,定期發布上市公司執行內部控制規範情況報告。會同監管部門制定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掛牌公司執行內部控制規範的政策措施。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執行內部控制規範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全面開展內部控制建設。

(六)加強會計信息化建設。

1.推進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有效實施。不斷更新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推動監管部門在監管領域制定和實施監管擴展分類標準,形成各部門協調配合的財務報告數據交換標準體系,適時推動建立以披露財務報告數據為主的社會化會計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研究制定企業賬戶層面和交易層面會計數據以及相關業務數據交換標準,降低會計信息生產成本和企業內外部交易成本,促進企業數據的深度利用。積極參與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XBRL)等國際標準制定工作,全面提升我國在會計信息化領域的國際影響力。

2.不斷提高單位會計信息化水平。認真抓好《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規範》等制度的貫徹落實,在不斷提高企業會計信息化水平的同時,積極探索推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信息化工作,推動基層單位會計信息系統與業務系統的有機融合,推動會計工作從傳統核算型向現代管理型轉變。引導企業以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XBRL)提升內部管理信息標準化,促進財務、業務數據的融合與互聯。同時,密切關注大數據、“網際網路+”發展對會計工作的影響,及時完善相關規範,研究探索會計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會計資料無紙化管理制度。

(七)大力發展會計服務市場。

1.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不斷拓展會計師事務所業務領域,研究建立公共部門註冊會計師審計制度、政府購買註冊會計師專業服務制度,支持會計師事務所拓展涉稅服務、管理會計諮詢、法務會計服務等新型業務。研究探索改進會計師事務所選聘方式和審計費用支付方式,著力增強獨立性。推動大中型會計師事務所廣泛採用特殊普通合夥組織形式,鼓勵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優先採用普通合夥組織形式,適當、適度限制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從事關係公眾利益的高風險業務。指導會計師事務所加強內部治理和總分所一體化管理,完善大中小會計師事務所合理布局,進一步推動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做強做大,促進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健康、規範發展。

2.推進代理記賬業務不斷發展。加強對代理記賬業務的政策扶持和業務指導,促進小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小型經濟組織選擇依法設立的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支持小微企業等的健康發展。探索建立政府購買代理記賬服務制度。注重發揮各代理記賬行業協會在行業自律方面的服務作用。積極支持其他會計諮詢、會計培訓等服務業務的大力發展。

3.加強註冊會計師行業和其他會計服務行業的行政監管。進一步完善註冊會計師行業法規制度,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簡政放權要求,簡化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和變更備案,健全會計師事務所退出機制。完善註冊會計師考試、註冊、職業責任保險等制度。改進中央企業審計輪換制度,探索大型企業集團“主審+參審”審計模式。適應金融改革和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要求,完善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審計業務管理制度。加強政策協調,研究解決對會計師事務所多頭檢查、重複檢查等問題,探索聯合監管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能。加強對代理記賬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完善代理記賬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代理記賬機構信息公示制度。探索會計服務業信用體系建設。

4.推進會計服務市場開放。堅持平等互利原則,抓好雙邊、多邊會計服務市場開放談判和跨境審計監管合作。鼓勵會計中介服務機構開展跨境服務,規範會計師事務所跨境執業行為,發揮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企業、中國資本“走出去”過程中的積極作用。指導支持會計師事務所以成員所模式為主流構建國際網路、參與國際競爭,重點扶持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創建民族品牌國際會計網路或在加盟的國際會計網路中日益發揮重要影響。

(八)實施會計人才戰略。

1.深化會計職稱制度改革。以會計人員能力框架為指導,改革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制度,改進選才評價標準,完善考試科目設定,加強考務管理,提高考試內容的針對性、適應性,推動增設正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形成初級、中級、高級(含副高級和正高級)等層次清晰、相互銜接、體系完整的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價制度,充分發揮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價對會計人才選拔、培養的導向作用。進一步完善會計人員結構,到2020年具備初級資格會計人員達到500萬人左右,具備中級資格會計人員達到200萬人左右,具備高級資格會計人員達到18萬人左右。

2.完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完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指導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加強繼續教育教材、師資隊伍建設,豐富繼續教育方式、內容和手段,推廣線上教育等現代化培訓方式。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的管理,規範會計培訓市場,堅決打擊亂收費、假培訓等違法行為。

3.深化會計領軍人才培養。研究制定《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發展規劃》,健全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及其特殊支持計畫長效機制。創新選拔、培養機制,完善考核、使用制度,不斷充實全國會計領軍人才隊伍,到2020年,完成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達到2000名的培養目標。繼續推進會計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畫。指導各地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單位開展的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作。

4.加快行業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培養。加快推進管理會計人才培養,力爭到2020年培養3萬名精於理財、善於管理和決策的管理會計人才。繼續加強總會計師制度建設,推動在大中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配備總會計師(財務總監),深入推進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適應我國政府職能轉變和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要求,加大政府會計領域人才的培養力度,造就與政府會計改革要求相適應的會計人才隊伍。積極推進高端會計人員和註冊會計師國際化人才培養。

5.指導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加強與教育部門的協調,推動加速培養套用型高層次會計人才。研究完善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質量認證體系,加大案例研究和教學,創新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積極推進設立會計博士專業學位,完善會計專業學位系列。積極推動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雙向掛鈎”。

6.加強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制定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大力弘揚會計誠信理念,探索建立會計誠信檔案制度,加強督促檢查和行業自律,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修養和素質,進一步提高會計社會公信力。

7.加強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完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充實、更新無紙化考試題庫,提高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公正性、科學性。加強會計人員信息化管理,建立統一的會計人員管理平台,促進會計人員基礎數據的共享和利用。

8.加強會計管理隊伍建設。健全會計管理隊伍的選拔、培養和使用機制,要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幹部充實到各級會計管理隊伍中來。加強對全國各級會計管理工作者的培訓工作,指導、督促會計管理工作者不斷更新觀念、創新思維,改進工作作風,加強理論業務修養,進一步提高服務社會、服務會計人員的能力和水平。

(九)繁榮會計理論研究。

1.加強對會計理論研究工作的指導。堅持理論創新和理論聯繫實際,指導會計理論工作者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會計中心工作實際,深入開展會計學術研究和理論創新,加快建立具有中國特色、實現重大理論突破並彰顯國際影響力的中國會計理論和方法體系。指導會計理論工作者深入改革實踐一線,總結實踐經驗,形成理論指導,推動會計改革與發展。指導會計理論工作者進一步豐富會計理論研究方法,切實改進文風學風,不斷淨化學術環境。

2.發揮會計學術人才高端引領作用。繼續抓好會計名家培養工程等學術帶頭人培養;進一步完善《會計研究》、《中國會計研究》(英文版,CJAS)、優秀論文評選等會計學術成果評價機制,推出一批重大研究成果和高端會計學術人才,更好地推動中國會計理論研究走向國際。

3.加強會計學術組織建設。加強對各級會計學會的業務指導,支持學會依法開展學術活動,規範學會內部管理,努力把學會建設成為服務會計改革與發展的重要智庫。不斷改進學會會員服務,進一步提高組織凝聚力、增強社會服務力。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部門要重視和加強會計管理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確保規劃綱要的有效落實,並指導、督促會計管理機構、會計行業組織、會計學會等加強協作、抓好落實,共同推進會計管理工作,促進本地區(部門)會計管理工作水平不斷邁上新台階。各地區(部門)應當積極推動將規劃綱要中重大會計改革與發展舉措納入本地區(部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充分發揮會計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有條件的地區(部門),可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部門)會計“十三五”規劃或配套政策措施,確保有關重大會計改革任務如期完成、取得實效。各單位要結合實際認真抓好會計組織體系、會計核算體系、內部控制體系建設,進一步規範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服務水平,更好地為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二)健全會計管理機構。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會計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會計管理機構,充實會計管理隊伍,落實會計管理經費,為會計改革與發展提供重要的組織、人力資源和資金保障。各級會計管理機構要增強服務意識,探索建立會計工作聯繫點制度,並抓好視窗建設,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完善會計管理工作服務平台,進一步提升會計服務質量和效能,推動會計管理工作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

(三)積極營造規劃綱要實施的良好社會氛圍。各級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規劃綱要的基本內容,廣泛宣傳“十三五”時期會計改革與發展的目標任務,爭取社會各界對會計改革與發展的理解、重視、支持,為全面深化會計改革、推進會計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四)建立健全規劃綱要實施的考核檢查機制。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部門要對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進行分解,並督促落實;要定期檢查、評估規劃綱要的落實情況,針對存在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規劃綱要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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