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姬無恤壺

曾姬無恤壺

上世紀30年代,安徽壽縣朱家集楚王墓中出土了一批青銅器,其中有兩件曾姬無卹壺,銘文相同。由此可見,將“曾姬無卹壺”銘中的“無卹”理解為死的諱稱是比較合理的,這樣整篇銘文當理解為:曾姬過逝,其後人將她下葬於漾陵,然後作了此壺以示後人。作器者當是銘文中的“吾”,所指究竟何人尚不能確知。因此,此壺名不應再稱作“曾姬無卹壺”,但如果是為了稱說的方便,仍然還可將其定名為“曾姬壺”。

基本信息

曾姬無恤壺也稱“曾姬無恤壺”或“無匹壺”。1933年出土於安徽壽縣李山孤堆楚幽王墓,當時就引起了我國史學界的關注,因為,在中國的歷史上並沒有曾國的記載。後來,曾國的遺物不斷在湖北、河南一代出土,特別是湖北隨縣曾侯乙墓的發掘,終於證實了曾國在春秋時期的存在。曾姬無恤壺,同型兩件,屬一對。護身高124厘米,口徑32厘米,底徑36厘米,各有銘文39字,據專家考證為楚宣王(公元前369——公元前340年)所鑄。

銘文全文

文字作為書法的載體,不僅具有使用價值,更具有藝術價值,它給書家的取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它對書風的形成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曾姬無恤壺》便是這樣一件極具藝術價值的青銅器之一。其銘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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隹(惟)王廿又六年,聖囗(桓)之夫人曾姬無恤,囗安茲樣陲蒿閒之無匹,甬(用)乍(作)宗彝壺,後嗣甬(用)之,職在王室。
通觀此銘文,猶如一幅精美的書法小品,縱有行,橫有列,使其文字如夜空中的辰星。由於器型的原因,所以整個章法和諧悅目。《曾姬無恤壺》銘文的風格介於楚系與秦系之間,既有楚系文字的誇張色彩,又有秦文字的誇張肅穆。從字形上看,“隹”、“年”、“壺”、“在”之小,“夫”、“曾”、“閒”、“後”、“王”之大,極具對比性,富於諸多浪漫情感。從字法上看,“聖”、“姬”、“閒”為典型的楚文字風格,“又”、“蒿”、“無”、“甬”、“王”又具有小篆的特徵。有專家把《曾姬無恤壺》銘文定位楚東南系文字,從而證明了楚國版圖之大與文字之成熟也為後來秦統一文字提供了參考依據。
曾姬無恤壺》銘文更多的帶有“書寫”色彩,但它又不像楚簡那樣具有明顯的“隸化”傾向。該銘文具有極大的“雜糅”特點。可以猜想,作為小國的姬姓曾國當時是受到大國的左右的。該銘文筆畫清秀,行筆圓轉,結字以長方為主。由於器型的變化,許多字呈欹側之勢。該銘文章法大小錯落,富有動感,第一行文字較小,略顯稚態,至第二行起,縱橫參差,或放或收,或欹或正,變化無常。到了“室”字又戛然而止,無款勝於款。

器名爭議

范常喜/“曾姬無恤壺”器名補說
上世紀30年代,安徽壽縣朱家集楚王墓中出土了一批青銅器,其中有兩件曾姬無恤壺,銘文相同。銘文作:
隹(唯)王廿又六年,聖之夫人曾姬無恤,(吾)宅茲漾陵,蒿間之無(匹),用乍宗彝尊壺,後嗣甬(用)之,(職)在王室。 由於銘文涉及曾國的歷史及曾楚兩國的關係,因而引起了眾多研究者的關注。半個多世紀以來,郭沫若、容庚、劉節、唐蘭、楊樹達、饒宗頤、李學勤、李零、劉彬徽、李家浩、劉信芳、黃德寬等眾多學者都對其進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並且多有創穫。尤其是近年劉信芳先生將此壺銘文中原釋為“望”的字改釋為“吾”,隨後黃德寬先生將原釋“安”的字改釋為“宅”,從而使壺銘全文文意更加曉暢。雖然銘文中已無難字,但對於此壺的定名,或者說作器者是誰?似乎還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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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器一直被定名為“曾姬無恤壺”,故銘文中的“曾姬無恤”應是作器者自稱。這也是絕大多數學者都認同的一種觀點。即使到新近黃德寬先生將“宅”字釋出,但依然認為銘文中的“(吾)”指代的是“聖之夫人曾姬無恤”,從而將作器者仍舊定為“曾姬無恤”。
另外一種觀點是饒宗頤先生提出的,饒先生說:“向來以‘無恤’為人名,非是,余謂‘無恤’乃成語,猶言‘不吊’。”連卲名先生從之,並說:“恤,或讀為恤,《周易·泰》云:‘勿恤其孚。’《尚書·大誥》云:‘不昂自恤。’”可見,饒先生是將“曾姬”當作了受器者。
此外,任偉先生指出:從銘文內容看,認為此器為“曾姬”自作器有難以解釋的矛盾。“曾姬”如為自稱,那么其“後嗣”本身就是楚王室的成員,其後的“職在王室”一句就顯然無從說起。所以“曾姬”當為他稱,即《曾姬無恤壺》並非“曾姬”自作器。由銘文內容看,這種情況是很有可能的。銘文中的“漾陵”為地名,也即在漾水之旁。“蒿”唐蘭先生釋為“郊”。而“無匹”則當是作器者之名。故銘文大意就是:漾陵郊里的無匹,因為受到曾姬的看望與安撫而鑄造宗彝,希望其後嗣能夠永遠擁有這些宗彝,並效忠王室。
其實,從銘文內容來看,將此器定名為“曾姬無恤壺”,並且認為“(吾)”指代的是“聖之夫人曾姬無恤”,明顯存在人稱上的不聯貫。銘文開始云:“隹(唯)廿又六年,聖之夫人曾姬無恤”,很明顯用的是第三人稱,而隨後的“吾”則為第一人稱。一句話中人稱轉換如此之快,很令人不解。而且從語法學的角度來看,此句中主語是“聖之夫人曾姬無恤”,後可直接接謂語動詞“宅”,如此一來,指示代詞“(吾)”就成了多餘。任偉先生也認為從銘文內容來看,將作器者定為“曾姬”存在矛盾,但從絕大多數銅器銘文的程式來看,其將器名改定為“無匹”並不可取。連卲名先生指出:“無匹,楚人常語,《楚辭·懷沙》云:‘獨無匹也。’王註:‘匹,雙也。’”
我們認為饒宗頤和連卲名先生的說法是合理的,“無恤”義同“不吊”,當是古人對死亡的一種諱稱。《說文》:“恤,憂也。”在先秦文獻中亦作“恤”,常用於以下語境當中:
韓非子·外儲說右上》:振貧窮而恤孤寡。
呂氏春秋·慎大》:上天弗恤,夏命其卒。
管子·小匡》:死喪相恤,禍福相憂。
晏子春秋·外篇第七》:不恤後人,暴虐淫縱。
晏子春秋·內篇諫上第一》:使上淫湎失本而不恤,嬰之罪大矣。
荀子·王霸》:安不恤親疏,不恤貴賤。
因此,壺銘中的“無恤”當為後人對曾姬過早地離開人世,不能繼續照顧體恤後世子孫的一種“抱怨”。此種類似的“抱怨”還廣泛地見於今天的哭喪語當中。
此外,新近公布的曾國銅器銘文為饒先生這一說法提供了新的旁證。2002年湖北棗陽郭家廟曾國墓地17號墓出土了兩件同銘“曾亘嫚非錄鼎”,銘文作:
曾亘嫚非錄,為爾行器,爾永祜福。
黃錫全先生考釋云:“非錄”可以理解為“不錄”,是對死亡的諱稱,意謂不終其祿。器主為“曾亘嫚”,亘即桓,是從其夫之謚稱。兩個“爾”都是指曾亘嫚。是他人或者後人為死者曾亘嫚作器。所以我們認為此鼎不宜定名為“曾亘嫚非錄鼎”。
由此可見,將“曾姬無恤壺”銘中的“無恤”理解為死的諱稱是比較合理的,這樣整篇銘文當理解為:曾姬過逝,其後人將她下葬於漾陵,然後作了此壺以示後人。作器者當是銘文中的“吾”,所指究竟何人尚不能確知。因此,此壺名不應再稱作“曾姬無恤壺”,但如果是為了稱說的方便,仍然還可將其定名為“曾姬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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