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這是一對木製的書篋,左右寬70.5厘米,上下高51厘米,前後深2 3厘米。兩個書篋的正面,左右相對刻有蘭花。右邊的蘭花下有一拳石,蘭花上端有行書題刻:題芹溪處士句:並蒂花呈瑞,同心友誼真。一拳頑石下,時得露華新。左邊一幅蘭花上端題刻:乾隆二十五年歲在庚辰上巳。左邊一幅蘭花的右下角題刻:拙筆寫蘭。還有兩句題刻: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芳。左邊書篋的篋門背面,用章草書寫著箱內所裝物品的清單。
由此清單可見,此箱的主人是一個名為“芳卿”的女子,箱中物品是她與丈夫所繪的編織一類的草圖和歌訣稿本,即所謂“花樣子”。清單共五行字,五行字左邊,則是用娟秀的行書寫的一首七言悼亡詩,括弧里的文字,是書寫當時被勾掉的:不怨糟糠怨杜康,乩諑玄羊重克傷。(喪明子夏又逝傷,地圻天崩人未亡。)睹物思情理陳篋,停君待殮鬻嫁裳。(才非班女書難續,義重冒)織錦意身睥蘇女,續書才淺愧班娘。誰識戲語終成讖,窀穸何處葬劉郎。
正反論證
此書篋的發現,著實令紅學界興奮了一陣子。吳恩裕、馮其庸等大師斷定這對書篋是曹雪芹續娶時,朋友們送給他的賀禮;趙岡先生還為此專門寫了一篇洋洋灑灑的文章:《曹雪芹的繼室許芳卿》。這件乾隆時期遺物重見天日,紅學界幾乎異口同聲認為,是《紅樓夢》問世“二百年來的一次重大發現”!因為它不僅證實了新紅學理論的根本所在,即《紅樓夢》作者曹雪芹本人的存在,同時也證明了曹雪芹確實有個續弦夫人,就是書篋的主人“許芳卿”!
然而,正在紅學界大師們好夢沉酣的時刻,卻冷不防被人澆了一瓢冷水:1983年3月,在《文獻》雜誌第15輯,刊出了端木蕻良與洪靜淵先生《關於新見“芳卿悼亡詩”的通信》。端木先生是曾經創作長篇小說《曹雪芹》的著名作家,洪先生是安徽省著名文人,二人在文壇均可謂德高望重。
洪靜淵先生稱“從友人處獲閱《舊雨晨星集》一書殘本”,書內記載一個名“許芳卿”的女詩人,在其夫卒後,作悼亡詩云:“不怨糟糠怨杜康,克傷乩諑重玄羊。思人睹物埋沉篋,待殮停君鬻嫁裳。織錦意深慚蕙女,續書才淺愧班娘。誰知戲語終成讖,欲奠劉郎向北邙”。
此詩的發現,紅學界立即大嘩。因為《舊雨晨星集》的作者為程瓊,號“轉華夫人”,其夫吳震生,號“玉勾詞客”,二人均乃生活在康雍兩代的安徽籍著名詞人。吳震生在乾隆二年為《西青散記》作續時,自稱"鰥叟",其時“轉華夫人”下世最起碼已經十年以上了。這說明,與“轉華夫人”生前為鄰居的“許芳卿”,悼念亡夫時,曹雪芹尚未出生。許芳卿根本不可能成為曹雪芹的續弦夫人,所悼的死者也不可能是曹雪芹!據此,高陽先生撰文《許芳卿悼亡,曹雪芹未生》,紅學界又交口一聲,斷定“曹雪芹書箱”乃是“作偽”的產物。
隨著吳恩裕大師的逝世和馮其庸大師的緘口,紅學界基本無人再提起這對令大師們蒙羞的“書篋”《書箱)了。只有鄧遂夫先生前一段發表了一篇《曹雪芹箱篋公案解密》文章,用自己記錄的同洪靜淵先生的談話,判斷洪先生提到的《舊雨晨星集》子虛烏有,試圖證明是洪靜淵先生“作偽”,而書篋是真的有價值文物。
紅學界的大師們,思維方式似乎出了點問題:此書箱出自現代一個張姓公民家中,由於書箱上有“芹溪處士”字樣,他們對書箱原主人是曹雪芹便深信不疑,甚至對臆測“芳卿”是曹雪芹的“續弦妻子”也全盤接受,儘管這中間並沒有直接證據支持。但對於曹雪芹擁有此書箱之前甚至出生之前,書箱還有一個初始的主人“許芳卿”,這個"芳卿"並非曹雪芹的“續弦”,甚至與"曹家店"不搭界,儘管這些都有直接證據支持,但大師們還是不能“容忍”,轉而全盤否定這對書箱。他們不對箱篋進行考古鑑定,不去研究“悼亡詩”的真實含義,而是採用非此即彼的簡單粗暴態度,不是無端判定"許芳卿"是"造假"的人物,就是盲目推斷書箱本身是“造假”的產物。
具體研究
一)外部題款
解讀首先可以斷定的是,在北京張宜泉後人家中發現的這對“曹雪芹書箱”,確實是一對裝書用的箱子。從尺寸上看,比裝雜物的箱子要小。兩邊帶有耳環,出門時便於隨身攜帶;兩個一對,或肩挑或牲口馱,都十分方便。從書箱內壁上題寫的內裝物品目錄看,原來是女人裝“花樣子”和編織歌訣用的箱子。從箱子的古舊程度看,判斷為清初的古董,是可信的;根據箱面上“題芹溪處士句”,判定該書箱曾經為曹雪芹擁有,大致也不會出錯,因為“乾隆二十五年”決不會有人為了曹雪芹的《紅樓夢》“著作權”去造假,所以不應無端判定書箱是假貨。發現此箱的當時,箱子內壁有襯紙,紙上有《儀禮義疏》、"春柳堂詩稿"字樣;《春柳堂詩稿》是張宜泉的詩集,此箱從張家後人手中出現,當非偶然。此箱是張宜泉在曹雪芹或其夫人死後得到的,亦屬順理成章的推斷。
“悼亡詩”
“曹雪芹書箱”內“悼亡詩”研究書箱內壁上書寫的“編織圖樣及歌訣”可以證明,此箱的主人是一個名叫“芳卿”的女人;"悼亡詩"本身潦草並多處修改的書寫形式,也足可證明,是丈夫死時,芳卿"睹物思人"(或"睹物思情")時的急就章。紅學界大師們把箱面上的"題芹溪處士"句和這首"悼亡詩"聯繫起來,展開豐富的想像力,推測出曹雪芹有一個名叫"芳卿"的續弦妻子,進而推測這首"悼亡詩"是這位續弦妻子在曹雪芹病死時所作。仔細想來,這些推測是極其靠不住的!除了沒有直接證據支持以外,還有"以甲證乙、乙再證甲"的"自證"嫌疑,這是研究文學和歷史的考證方法所不容許的。
書箱之謎再探討
這對木箱的兩扇箱門,正面各刻著蘭花、石頭和幾處題詩。其中一扇,刻的題字是:
題芹溪處士句:
並蒂花呈瑞,同心友誼真。
一拳頑石下,時得露華新。
另一扇,刻字三處,分別是:
乾隆二十五年歲在庚辰上已。
清香沁詩脾,花國第一步。
拙筆寫蘭。
兩扇箱門的背面,也各有毛筆寫的字,其一為:
為芳卿編織紋樣所擬歌訣稿本
為芳卿所繪彩圖稿本
芳卿自繪編錦紋樣草圖稿本之一
芳卿自繪編錦紋樣草圖稿本之二
芳卿自繪編錦紋樣草圖稿本
其二是一首悼亡詩,括弧中是塗去的字:
不怨糟糠怨杜康,戰諑玄羊重克傷。
(喪明子夏又逝傷,地坼天崩人未亡。)
睹物思情理陳篋,停君待殮鬻嫁裳。
(才非班女書難續,義重冒)
織錦意深睥蘇女,續書才淺愧班娘。
誰識戲語終成讖,窀穸何處葬劉郎。
經過專家鑑定,箱子確是乾隆時代之物,箱門上所刻的字和蘭,也都是乾隆時代的風格。這次發現大概是萬無一失,不僅紅學領域中許多懸而未決的問題可迎刃而解,就連曹雪芹那位續弦夫人的芳諱也可由此得知,真可以稱得上是“重大的發現”。可是,在紅學家們為“發現”的書箱歡呼的同時,有人也還頗產生一些疑問。這大概都是些未經專家鑑定的問題,如:“題芹溪處士句”的口氣;太巧了的“玄羊”;為什麼拿箱門內壁作寫詩的草稿紙使用;以及這首律詩不合律,好像外行者胡亂湊成,等等,都令人感到有點費解。
關於這首悼亡詩合不合律的問題,曾有紅學家作過解釋:不合律正說明詩是真的。如果存心造假的話,就要儘量使之合乎格律,云云,在一定的條件下,即如造假者也懂得什麼叫律詩的話,不妨可以作這樣的推論,可是,如果造假者不知格律為何物,再有意搞得象一點,也是非亂了套不可的。所以,這樣的解釋仍然未能打消讀者的那點疑問。
事情不是孤立的。還有那首詩也算作詩的“並蒂花呈瑞”,疑點也不少,它前面的“題芹溪處士”幾個字,說是什麼,都不象。有的紅學家說這詩可能是曹雪芹作,那末,這個“題”字怎么解釋,都無法圓通。這還在其次。主要的是,曹雪芹如果真出手如此,寫出這號子詩來,那《紅樓夢》的作者究竟是誰,就該打上一個大問號了。因為水平如此的人那是絕對(這裡可以“絕對”一下)寫不出《紅樓夢》來的。
如果說這是曹雪芹的友人所作,題贈曹雪芹的,題目叫《題芹溪處士句》,也很怪。假如張三寫了首題贈之作,題目叫《題李四處士句》豈不滑稽。當然,曹雪芹的“朋友”也是有權用這種怪題目的,非這樣寫不可,別人又無可奈何。不過,這首詩寫得並不高明,甚至可以說有點“邪邪污”。曹雪芹居然把刻有這種的詩的箱子當作書箱來用,這位大作家隨和起來也真夠隨和!諸如此類的問題,紅學家們有的未作解釋,有的解釋過了,但仍未開我茅塞。所以,對箱子是曹雪芹遺物的說法,一直是令人將信將疑。
讀到劉宣的《“芳卿悼亡詩”的新發現》一文(發表於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日香港《文匯報》),為“悼亡詩”的真偽問題提出了一些新的考慮線索。這篇文章是介紹洪靜淵和著名的端木蕻良的通信,這些信件以《新見“芳卿悼亡詩”》為題,將發表於《文獻》叢刊(第十五輯)。端木先生等也談到芳卿的悼亡詩,但與某些紅學家們的說法不一樣。芳卿另有其人,詩也有點小出入。比起紅學家們所說“芳卿”來,這個芳卿可以說更腳踏實地一些。
“通信”的主要內容是,根據洪靜淵說,他在安徽見到一部叫做《舊雪晨星集》的書,其中有如下關於芳卿及悼亡詩的記載:
鄉鄰許芳卿,隨父夷客金陵。美姿容,工詩善書。嫁一士人,家貧不習生事,治稗家言。後二年,不幸士人卒。芳卿傷之,以悼詩示余,云:
不怨糟糠怨杜康,克傷乩諑重玄羊。
思人睹物理塵篋,待殮停君鬻嫁裳。
織錦意深慚蘇女,續書才淺愧班娘。
誰識戲語終成讖,欲祭劉郎望北邙。
芳卿夫死後貧無所依,余乃勸其歸鄉里終老。
劉文引洪靜淵信說:《舊雨晨星集》“系轉華夫人程瓊死後,由其夫玉勾詞客吳震生集錄付梓”,卷首吳序中有這樣的話:
吾妻生前,對歷代才媛淑女,遇其事則記之,得其文則存之。對國朝閨秀名媛之作,尢勤於收集,雖片紙不廢也。嘗作詩云:“憐才不必分今昔,舊雨晨星一例收”,今以此書付梓,則名為《舊雨晨星集》。
據介紹,《舊雨晨星集》作者程瓊,卒於康熙六十一年(公元一七二二年)前,關於芳卿悼亡詩之錄,自當不晚於康熙五十八年(公元一七一九年)。這時,曹雪芹尚在襁褓(生年據胡適說)或者尚未降生人間(生年據周汝昌說)。
這樣看來,兩首悼亡詩,而且兩者之間出現了這樣一種奇怪的異同。之所以同,是因為其中之一有所“依據”;之所以異,後出者句中詞語的次序有所顛倒,個別字有所變換。
如果康熙間確有許氏芳卿其人,那么,她與曹雪芹風馬牛不相及,那首悼亡詩不是悼曹雪芹,大概是可以肯定的。木箱的“發現”,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似乎也應該另作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