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辦公室 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思辦發〔2015〕22號),設立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為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職責調整

(一)原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思茅分局、普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思茅區分局、普洱市思茅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工作職責,劃入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將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劃入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整合監督管理職能。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相近的監督管理職能進行整合,突出監管領域的無縫對接,強化市場監督管理,確保市場安全。

(四)整合市場執法力量。建立和完善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市場執法監管體系,加強涉及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構建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五)整合行政審批職能。強化登記制度改革,構建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統一的行政審批體系。

(六)整合申訴舉報機制。完善申訴舉報網路,構建統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申訴舉報體系,保護生產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七)增加依法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工作,推動建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制定全區相關管理政策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及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三)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分級管理。

(四)按照規定組織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質量、計量、標準化、認證認可、特種設備安全、食品安全、侵權假冒等經濟違法行為,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

(五)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牽頭打擊查處直銷違法和傳銷行為。

(六)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承擔全區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制定和實施提高質量整體水平、標準化和計量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質量強區、名牌戰略,落實健全質量工作考核、質量獎勵、質量分析報告等制度,組織開展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質量體系與產品質量的認證。

(七)貫徹落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草案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總則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調查落實情況。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電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專業學會的工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監督抽樣工作。監督實施國家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報告工作。指導全區藥物濫用監測、藥物依賴防治康復工作。

(九)負責商標培育、發展及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負責中國馳名商標、雲南省著名商標、知名商標的組織申報,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十)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一)承擔產品、商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管理產品、商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鑑定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十二)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打擊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調解消費爭議,保護生產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三)依法實施契約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依法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登記、股權出質登記,依法監管拍賣行為。

(十四)統一管理本地區計量和認證、認可工作,推動法定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和協調轄區內計量器具的強制檢驗,規範和監督生產、流通領域內計量行為,根據職責及授權依法查處生產、流通領域內的計量及認證、認可違法行為,對依法授權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強制性產品的認證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指導和協調有關部門的標準化工作,指導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監督標準的實施工作,監督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承擔企業產品的標準備案工作,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十六)依法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與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組織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定期檢驗,監督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根據職責及授權依法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和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七)負責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督促檢查鄉(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八)承辦思茅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思茅區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檔案、統計、會務、機要、保密、保衛、後勤、對外聯繫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新聞宣傳、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計算機網路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本系統重大課題的政策研究和綜合性調研工作;負責信訪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財務、基建、固定資產、系統裝備、收費票據和各項經費管理工作;承擔本局財務經費預算、決算工作;負責財務統計、分析、內部審計工作;擬定本局財務管理、內部審計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工作。

2.人事教育股

負責人事管理、工資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幹部職工教育培訓、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年度考核、表彰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日常服務、管理、活動安排等工作。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受理黨員幹部職工和其他人員或單位的舉報;負責監督檢查黨的紀律、政治紀律及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承擔內部管理、作風紀律的督查,按照規定許可權查處違反規定和紀律的行為;對區局提拔任免的幹部進行考察;負責提案、議案承辦工作。負責黨務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員教育、組織活動、黨員發展等工作。

3.政策法規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法制工作相關制度和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審核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法制教育、培訓和普法工作;開展對全局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

4.行政審批股

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行政審批事項受理和審批有關工作;負責內資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註冊;承擔組織機構代碼業務賦碼、變更、換證、年審業務;負責規定範圍內的廣告經營許可工作;負責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經營審批、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企業批准;負責餐飲服務、食品生產、食品流通行政許可工作。

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承擔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市場主體的年報工作,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依法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工作,推動建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負責辦理股權出質登記工作;監督管理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日常監管;組織指導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

5.綜合協調與應急管理股

承擔思茅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對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研究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稿。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安全形勢分析、安全風險監測等全區性食品藥品安全重大活動。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協調開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地方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食品藥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發布日常監督管理信息和預警公告,指導鄉(鎮)開展綜合協調與應急管理工作。

6.行政執法大隊(副科級)

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食品藥品、認證認可、侵權假冒、虛假廣告、無證無照經營等違法行為及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承擔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查處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承擔協調有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負責思茅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商品、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整合12315消費申訴舉報中心、12365產品質量投訴舉報中心、12331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中心職能,構建統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申訴舉報體系;組織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調解消費糾紛;負責對申訴、舉報情況進行受理、分流、轉辦、督辦、反饋、答覆;組織本轄區消費者投訴站、12315聯絡站站長及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並對其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目標考核; 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法提起訴訟;統計、分析、發布申訴、舉報情況,並對存在問題提出相關建議。查處違反消法和有關法規的違法行為。

7.質量監督管理股

承擔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質量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名牌戰略,落實健全全區質量強區工作目標績效考核,組織撰寫質量分析報告;組織質量事故調查,督促企業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負責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年審、證後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承擔各級政府質量獎勵的組織申報工作。承擔生產、流通、消費領域商品質量監測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對有關服務領域經營行為規範和監督檢查工作。

負責思茅區名牌產品戰略推進委員會領導小組辦公室、思茅區推進商標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商標的培育、發展及監督管理,承擔名牌、名標的培育、發展及後續監管工作,負責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省、市名牌產品的組織申報;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產品的保護;承擔保護商標專用權和商標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監督管理轄區商標代理組織;組織實施商標戰略;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擬定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擬定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監測各類媒體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承擔查處違法廣告行為。

承擔市場交易行為、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承擔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監督管理;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和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商品展銷會的備案和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開展各類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承擔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

8.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及餐飲服務環節安全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制定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及餐飲服務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負責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監督;承擔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及餐飲服務環節監管追溯體系、應急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組織實施食品抽檢工作;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參與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9.藥械監督管理股(思茅區食品藥品不良反應與藥物濫用監測中心)

承擔全區藥品經營、醫療機構製劑、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含中藥材、飲片)、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的質量管理規範;承擔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藥品和藥源性興奮劑、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核發、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合市局實施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承擔藥品經營許可、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初審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抽驗;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審查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參與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10.標準計量認證認可股

負責計量標準認定、計量檢定員資格核准、計量授權考核、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等工作;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技術機構、計量器具、量值傳遞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對計量認證、實驗室審查認可、產品質檢機構審查認可、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資格進行監督管理,對依法授權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強制性產品的認證監督;承擔標準化戰略的組織實施,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承擔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

1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負責特種設備開工告知、使用登記;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組織對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充裝、檢驗檢測等環節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公布特種設備安全及能效狀況;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特種設備應急管理,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派出機構

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派出機構7個(副科級),負責轄區內市場規範管理,行政執法、行政審批、質量監督管理、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藥械監督管理、標準計量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實行格線化監管。即:

1.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思茅監督管理所;

2.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屏監督管理所;

3.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倚象監督管理所;

4.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思茅港監督管理所;

5.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六順監督管理所;

6.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雲仙監督管理所;

7.普洱市思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龍潭監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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