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林業局

(三)組織、指導封山育林、天然林保護等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組織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流域森林生態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除城市規劃區以外的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外事、外經、外貿、引資、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林業教育、宣傳工作和林業隊伍建設;指導國有采育場、鄉(鎮)集體林場、林業股東會的建設和管理,監管全縣林業行業安全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 擬定和組織實施全縣林業外經外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外事、外經、外貿工作;做好林業產業項目的儲備和管理工作;負責林業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協調林業“三資企業”的發展和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林業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定全縣林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並依法檢查監督貫徹執行情況;擬定並組織實施林業用地使用規劃;指導全縣林業經濟體體制改革。
(二)貫徹執行全國人大《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以及國家有關國土綠化的其他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各鄉(鎮)、各部門(系統)全民義務植樹發展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全縣城鄉綠化工作,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
(三)組織、指導封山育林、天然林保護等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組織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流域森林生態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除城市規劃區以外的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全縣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縣林木種苗生產、管理及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材林、竹木)、特種用途林,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與管理;對包括木竹生產及加工、林產化工、木片生產、木漿造紙、森林旅遊、木本藥材、花卉、陸生野生動植物種、養、加工業在內的林產業實行行業管理;負責縣級國有林的經營管理;指導林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和木材、林產品市場建設規劃。
(六)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森林經營方案和森林採伐限額的編制及批准後的實施監督,依法監督憑證採伐(狩獵)、運輸、經營加工木竹及陸生野生動植物,負責林地、林木權屬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
(七)管理全縣林業各項資金,監督全縣林業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林業基本建設;審核林業重點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統計工作;監管縣級國有林業資產和全縣國有森林資源性資產。
(八)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防治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
(九)組織、指導林業科技創新工作,組織林業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管理本行業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組織植物新品種保護和管理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外事、外經、外貿、引資、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林業教育、宣傳工作和林業隊伍建設;指導國有采育場、鄉(鎮)集體林場、林業股東會的建設和管理,監管全縣林業行業安全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海峽兩岸現代林業合作實驗區工作,開展項目的合作、引進、推廣套用等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生物產業發展的引導、協調工作;制定全縣生物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做好目標任務的分解、項目策劃、項目儲備;開展招商引資,督促在建項目建設;及時通報生物產業工作完成情況,推進產學研合作,制定相關工作方案等。
(十三)受縣政府委託,協助管理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處理山林糾紛工作小組辦公室、縣生物產業辦公室。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組織實施、監督執行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承辦機關文秘、檔案、信息、宣傳、督察、保衛、信訪、保密工作;承辦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基建、環境秩序;牽頭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承辦局機關事物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和服務工作。調查和預測林業人才資源,承辦林業科技人員的職稱評聘、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評定和直屬單位科技人員的管理;擬定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林政股
貫徹執行有關林政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協調全縣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和林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生態公益林工程建設;負責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組織編制和管理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憑證採伐制度的實施;指導全縣木材運輸、經營、加工管理,監督木材憑證運輸、加工經營制度的實施;指導、監督林地、林木權屬管理,承辦徵用、占用林地審核。監督陸生野生動物狩獵、馴養繁殖、運輸、經營加工等行政許可證制度的實施;指導、監督全縣林業行政執法,承辦縣轄林業行政案件,負責除城市規劃區以外的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紡織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檢查督促林業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起草林業改革與發展和重要措施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林業法制工作,承辦林業執法監督,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研究、指導林業經濟體制改革。
營林股
制定造林、育林和森林經營的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全縣造林營林工作並對跡地更新實行監督;指導全縣封山育林、山地綜合開發和各種經濟組織的營林生產;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防止水土流失的工作;組織全縣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竹林等商品林基地建設;指導協調林業企業原料林和商品林基地建設;承辦花卉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林木種苗生產。
計畫財務股
研究提出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實施項目管理,編報和下達年度計畫;檢查監督全縣林業計畫統計制度、方法和指標體系的執行,指導全縣林業基本建設,負責林業建設項目的預審和報批;管理林業各項資金;指導全縣林業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全縣林業系統財務、統計、基建彙編;負責縣本級財務預決算和財務管理;監管縣級國有林業資產及局機關直屬單位資產;指導縣林業基金管理工作。
產業科技股
研究擬定和實施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林業產業和產品結構調整;負責技改項目的編制和指導項目的實施;指導林業產業經濟布局和森林資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承辦木竹生產、木材生產、木竹加工、林產化工、木竹漿造紙以及森林資源綜合利用的管理;指導林業企業改革和林產品市場體系規劃;監管林業行業安全工作。擬定和組織實施全縣林業外經外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外事、外經、外貿工作;做好林業產業項目的儲備和管理工作;負責林業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協調林業“三資企業”的發展和管理。制定全縣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林業科學研究、科學普及、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林業科技信息網路建設;組織協調科技合作與技術交流工作;承辦林業技術監督及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林農培訓工作;指導縣林業科技推廣中心工作。

直屬單位

明溪縣森林病蟲害防檢疫站
負責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預測預報業務的管理和指導,組織調查林業有害生物發生情況及趨勢,準確、及時地發布預報和警報,組織實施各項有效防治措施,管理基層測報人員。
明溪縣森林資源管理站
組織管理森林資源(含動植物資源)調查,區劃、規劃設計及其成果的審批或審議;組織森林經營方案的編制、修訂並監督實施;監督執行國家批准的年森林採伐限額;管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審核發放。
明溪縣林業執法大隊
檢查和監督林業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負責木材及其產品的運輸檢查、植物檢疫證件查驗;負責查處各類破壞森林、林木、林地,非法經營、加工、運輸木材及其產品、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違反規定生產、經營林木種子、苗木,違反規定進行野外用火,違反植物檢疫和病蟲害防治規定等的林業行政案件。
明溪縣林業基金管理站
負責全縣徵收林業金費,指導、督促和檢查全縣林業金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負責省、市、縣林業金費分成款的收繳。
明溪縣林業規劃設計隊
負責全縣年度林木採伐伐區調查設計,人工造林、人工促進造林、天然更新成林、征占用林地、森林資源消耗、森林資源變化調查統計等以及檢查驗收。
明溪縣木材檢驗中心
負責全縣木材檢驗工作,對木材進行尺寸檢量材種區分,等級評定,樹種鑑定,材積計算。
明溪縣林業檢查站
宣傳、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木材運輸檢查監督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對運輸的木材、陸生野生動物行使檢查監督。對違法運輸的木材、陸生野生動物行使查處。依法查驗森林植物檢疫證書,防止危險性森林植物檢對象的傳播。
明溪縣林木種苗站
編制並組織實施林木種苗發展建設規劃;負責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和質量管理;核發種苗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負責林木引種及種質資源管理;組織林木良種的選育、審定和推廣;培訓林木種苗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林木種苗生產和經營提供信息服務、技術指導。
明溪縣生物產業辦公室
負責全縣生物產業發展的引導、協調工作;制定全縣生物產業發展毛中長期規劃;做好目標任務之分解、項目策劃、項目儲備;開展招商引資,督促在建項目建設;及時通報生物產業工作的完成情況,推進產學研合作,制定相關工作方案等。
明溪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務院與省、市、縣政府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示、決定;組織檢查、指導縣內各級有關單位森林防火工作;編制火險區劃,掌握森林火情,組織發布火險、火災信息;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和森林火災撲救方案;授權審批野外用火,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制定撲火隊的配製、調動方案、協助有關部門組建撲火隊及其訓練。
明溪縣處理山林糾紛工作小組辦公室
宣傳、貫徹執行山林權糾紛調處、林分轉讓、林地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山林權糾紛調處、林分轉讓、林地保護管理全面工作。依法受理法律、法規規定由縣級人民政府調處的山林權糾紛案件,指導全縣林權調處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批的森林資源轉讓、承包行為的工作,規範森林資源轉讓、承包行為,依法對森林資源轉讓、承包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處理。依法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工作,依法對征占用林地進行檢查監督、行政處罰。
明溪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督促各級各部門執行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貫徹執行全國人大《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國務院《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以及國家有關國土綠化的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各級各部門全民義務植樹發展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
明溪縣林業服務中心
宣傳、諮詢林業法律法規政策和林業技術業務知識和綜合受理林業相關業務;辦理林權換髮證及其業務受理;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及其業務受理;林業各項規費(林業金費、伐區調查設計費、造林保證金等規定費用的收取)及其業務受理;辦理木材檢疫許可證及其業務受理;辦理木材運輸許可證及其業務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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