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徽商與淮揚社會變遷(修訂版)

明清徽商與淮揚社會變遷(修訂版)

徽州,地處安徽南陲的黃山白岳之間,北有雲煙繚繞的黃山迤 邐而去,南有峰巒疊嶂的天目山綿延伸展。在明清時期,這裡是一 個府級行政建制,下轄今皖南的歙縣、休寧、祁門、績溪、黟縣以 及贛東北的婺源諸縣地。

歷史上,徽州地區山水縈迴,土磽地狹,原本是華中各地習見 的貧瘠山鄉之一。然而,自從明代中葉以還,"欲識金銀氣,多從 黃白游"-"徽商"巨擘的崛起令世人刮目相看,成為明清社會 經濟史上最引人矚目的現象之一。於是,徽州作為浙江、安徽和江 西三省的"接合點",其本身的發展以及和鄰近省區的關係,便具 有了"作為特寫而進行研究的意義"。

內容簡介

“中國早就自成“小世界”,空間差別分明。兩千年前,司馬遷便覺察都市經濟與商業發展的聯繫,並肯定競爭乃屬自然趨勢:“富無經業,則貨無常主;能者幅湊,不肖者瓦解。”雖說直到近代,他還被“不患寡而患不均”教條的信奉者斥作“崇勢利而羞貧賤”,但歷史總似乎在作出相反結論。

王振忠的這部著作,通過考察前近代中國一個特殊商人群體的活動史,表明那時的長江下游三角洲在中國形成“第一世界”,似屬人為,實乃自然。我欣賞這樣堅持從歷史本身說明歷史的著作。”

—— 朱維錚

作者簡介

王振忠 1964年出生,福建人。1982年考入上海復旦大學,1992年獲歷史學博士學位。現為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所副教授,主要從事歷史人文地理及明清社會文化史的研究。已出版專著《紹興師爺》、《近600年來自然災害與福州社會》和學術散文集《斜暉脈脈水悠悠》,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策劃“區域人群文化叢書”並任副主編,《原學》學術集刊編委。

導言

關於徽商始於何時,學界前輩一向有著不同的看法,主要有 "東晉說"、"宋代說"和"明代說"之分歧。近來有的學者更傾向於-徽商應當是指以鄉族關係為紐帶所結成的徽州商人群體,而不是泛指個別、零散的徽籍賈客。換言之,徽商的歷史似應從明代中葉開始。 儘管對於徽商起源的見解迄今尚無定論,但有一點卻應是不爭之事實-那就是在明代中葉以前,主要經營"文房四寶"、生漆、 林木和茶葉的新安賈客,在商業上還遠不足以與窖粟業鹽的山、陝 商人駢肩稱雄。只有在成化、弘治年間開中改制以後,徽商、西賈 的力量對比才發生了根本性的轉折。由於形勢陡變,在東南一帶, 遠離桑梓的西北商賈漸趨下風,而徽州商人則逐漸以經營鹽業為中 心,"雄飛於中國商界"。 明代中葉以後,雖然徽商觸角涉及的生業 愈益繁多,但鹽業仍然是重點經營的行當-這一點在史學界大概 還沒有什麼異議。

從嚴格意義上講,傳統的中國農村並非完全封閉式、自給自 足的小農社會。北朝顏之推就曾經說過,即使是在"閉門而為生 之具以足"的莊園經濟中,"家無鹽井"仍是一項無可奈何的缺 憾! 因此,在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廣大農村,仍然需要不可或 缺的少量商品流通作為補充。其中,鹽是最大也是最為重要的一 宗。據研究,在鴉片戰爭前夕中國的主要商品市場中,鹽的流通 額占第三位,僅次於糧食和棉布,而在棉布興起之前,則僅次於

糧食,位列第二。 根據對中國農村基層墟市的抽樣調查顯示,鹽、米和鐵的交易,構成了傳統墟市貿易的主要內容。 所謂"十家之聚,必有米鹽之市",的確毫不誇張。而在近數百年來江南各地的 "米鹽之市"中,徽州人無疑最為活躍。對此,胡適先生在自敘家 世時就曾指出:

近幾百年來的食鹽貿易差不多都是徽州人壟斷了。食鹽是 每一個人不可缺少的日食必需品,貿易量是很大的。徽州商人 既然壟斷了食鹽的貿易,所以徽州鹽商一直是不討人喜歡的, 甚至是一般人憎惡的對象。你一定聽過許多諷刺"徽州鹽商" 的故事罷!所以我特地舉出鹽商來說明徽州人在商界所扮演的 角色。

根據明清史的常識和印象,胡氏所指的主要當為長江中下游地區的情形。而在當時,這一帶正是俗諺"無徽不成鎮"廣為流傳的 區域。根據他的解釋:

一個地方如果沒有徽州人,那這個地方就只是個村落。徽 州人住進來了,他們就開始成立店鋪;然後逐漸擴張,就把個 小村落變成個小市鎮了。

胡氏的這個詮釋相當具體而生動,從中我們不難看出,徽州鹽商對於長江中下游一帶的城鎮變遷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經濟史上的嶄露頭角之外,徽州鹽商在文化上的建樹也 一向引人注目。梁啓超先生在《清代學術概論》中就曾指出,以徽 商為主體的兩淮鹽商對於乾嘉時期清學全盛的貢獻,與南歐巨室豪 賈之於歐洲文藝復興,可以相提並論。

正是由於近數百年來徽州鹽商在東南社會變遷中扮演著如此重 要的角色,故而對它的研究,歷來是明清社會經濟史研究中的一個 重要內容。

早在 20 世紀 30 年代,我國著名的歷史學家傅衣凌先生在從事 徽州伴當、世仆的研究中,因發現有關徽商的記載頗多,遂悉心搜 集徽商史料,並於 1947 年發表了《明代徽商考》一文,為明清社 會經濟史的研究開闢了一個嶄新的天地。 與此差相同時,徽商研究 的課題也引起了國外漢學界特別是日本學者的注意。其中,藤井宏 博士的研究顯得最為突出。他從研究明代鹽業入手,對徽州鹽商進 行了深入的探討,著有《明代鹽商的一考察》(1943 年)。在此基 礎上,又專門以徽州商人為考察對象,撰寫了《新安商人的研究》

(1953-1954 年),"這是有關徽商研究中最為系統的著作"(傅衣 凌語)。稍後,歐美各國的學者也相繼將視點投向徽州,湧現出不 少論析徽州土地關係、宗法制度和商人資本的佳制。 其中,何炳棣 教授在 1954 年發表的《揚州鹽商:十八世紀中國商業資本主義研究》一文,是研究徽州鹽商具有代表性的學術論文。 另外,何先生在其力著《明清社會史論》(1962 年)中,也有一些篇幅論及兩淮

鹽商,尤其是明清時期徽州鹽商的社會流動。 近二十年來,隨著區域社會經濟史研究越來越受到史學界的重視,徽州作為傳統社會中最具典型意義的區域社會之一,更成了中 國社會經濟史關注的熱點。以徽州歷史文化為研究對象的"徽學"(亦稱"徽州學")崛起,蔚為大觀。有關的新史料不斷發掘和利 用,"徽學"的研究亦日益深入。特別是對於徽商的組織結構、商 人的政治、社會地位和歷史作用等方面,都較此前的研究有了進一 步的深化。其中,80 年代初出版的《明清徽州農村社會與佃仆制》(葉顯恩先生著)和十年以後問世的《商人與中國近世社會》(唐力 行先生著),都是涉及上述研究領域極為傑出的學術專著。

本書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在下列一些方面作了進一步的探討:

1.徽州鹽商是明清時期的商界巨擘,兩淮鹽政又是與河、漕 並稱的"江南三大政"之一,因此徽商與兩淮鹽政的研究,在"徽 學"研究中起點最高,這已是史學界的共識。

本書的第一部分"徽商與明清兩淮鹽政",首先對明代中後期 鹽政制度的嬗變作了考證,認為:"(引)窩"是明清鹽政史上最為 重要的核心問題。然而,迄至今日,有關"窩"的起源及其嬗變的 軌跡,仍然十分模糊。"窩"的原始含義究竟是什麼?儘管日本學 者中山八郎、藤井宏先生等都曾做過一些探討,但並沒有做出圓 滿的解釋。筆者從方言考證入手,認為-"窩"字直接淵源於元 明時期的北方俗語,鹽務中的"窩"與俗語中的含義並無多大區

別,都表示空缺;由於這種空缺而包含了權利的內涵。明代成化以後"窩"的出現,與開中制度下"搶上之法"的破壞有關。明代中後期,從以敕許為強有力後盾的勢要"占窩"演化為鹽商"占窩", 是徽商大規模"輸獻"的結果,這對晚明"綱鹽"制度的確立具有 一定的影響。

關於清代兩淮鹽政,以往研究多集中在乾隆以後。筆者則根據 此前為人忽視的《聖祖五幸江南全錄》等史料認為,康熙皇帝先後 六次巡幸江南,尤其是乙酉(1705 年)和丁亥(1707 年)兩度南 巡,踵事增華,朘削鹽商,實已首開乾隆朝鋪張排場之風氣。為 了供奉接駕以及彌縫南巡帶來的巨大虧空,江寧、蘇州兩局織造 曹寅和李煦,秉承玄燁旨意,輪番把持兩淮鹽務,肆意搜刮,以致 兩淮鹽務弊竇叢生-徽州鹽商辦理年貢、構修官園、蓄養昆班備 演大戲等規矩,遂濫觴於康熙朝。由此可見,乾、嘉以後兩淮鹽務 制度上的不少弊病,事實上肇端於康熙朝。此後,徽州鹽商逐漸控 制了兩淮鹽務的運作。對此,筆者首先根據《歷史檔案》等雜誌新 近披露的故宮檔案,對徽商與乾、嘉、道的兩淮鹽務,做了新的研 究。指出:到乾隆年間,兩淮鹽務"總商"制度進一步發展,出現 了"首總",它與康、乾二帝的頻繁南巡以及兩淮官、商在財務關 繫上的嬗變有關。由"首總"人選的變動中,我們不難看出各大地 域商人在兩淮鹽務中勢力的盛衰消長。接著,對兩淮鹽商組織"務 本堂"做了進一步考察。由之發現,清代前期徽商對兩淮鹽政的制 定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務本堂"的舉措之一、周恤桑梓的"月 折"制度,就帶有濃厚的家族色彩,它使得財力消乏的鹽商仍能醉 生夢死,衣食無虞,從而維持著一個人數愈益龐大的有閒階層。關 於"月折"制度,學術界此前尚未有專文探討過,筆者以揚州、淮 安一帶收藏的鄉土史料立論,對之首次作了全面的考釋,重點分析 了它所反映的鄉土背景和文化內涵,認為-"月折"制度的出現,使得鹽業經營活動始終停留在家族組織的庇護之下。既然家族具有給予弱者提供保護的經濟職能,其後果必然導致商人缺乏持久的從 商熱情,更喪失了先前那種無遠弗屆的冒險精神,從而引起兩淮鹽 商寄生性的日益加深。通過對上述制度的考釋,筆者認為,"首總" 制度、"務本堂"及"月折"制度的出現,昭示著清代前期兩淮鹽 商組織與徽州的家族制度存在著密切的聯繫。

2.徽州是一個高移民輸出的地區,在明清時期,新安商賈在 全國各地隨處可見,這已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了。然而,有關僑寓徽 商土著化的幾個問題,仍然十分模糊。其中,"商籍"和"占籍" 問題,經常引起混淆。對此,藤井宏先生等日本學者早已注意到, 但他們的詮釋,顯然還值得斟酌。有鑒於此,筆者利用徽州方誌 和檔案等史料,從歷史政區沿革的角度,對"商籍"和"占籍"問 題提出了新的解釋:明代兩淮"商籍"中無徽商,主要是因為當時 安徽與江蘇合為南直隸,不符合"商籍"條例。及至清代康熙六年(1667 年)江南省一分為二以後,兩淮徽商的"商籍"問題才提上 議事日程。但由於傳統上該二省仍被視作"江南省",加上徽商以 "占籍"形式參加科舉考試,故直到兩淮"商籍"被取消,徽商始 終未能占據一席之地。

另外,筆者還對徽商以僑寓地為中心重修族譜和重建宗祠,從 而由其祖籍地緣轉向新的社會圈的軌跡,作了比較詳細的探討,認 為:兩淮"商籍"中雖無徽商存在,但徽商在蘇北各地大量的"占 籍",卻關係到徽州商人及其後裔的社會流動,從而大大影響了徽 商利潤在本地區的匯集。

接著,筆者對徽州鹽商與東南鹽業城鎮的變遷,作了區域性的 觀照。首先探討了作為明清淮鹽中樞的揚州,在明代中葉以後伴隨 著兩淮鹽政制度的重大變化,商業職能迅速擴充的過程。在揚州城市化進展的同時,淮安關廂亦趨於繁盛。與廣陵相同,淮安河下之盛,也與明代中葉運司納銀制度的確立息息相關。此外,儀征、漢 口則作為淮鹽的轉運中樞,在明清時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不僅是 淮、揚等大城市有徽商西賈麇居,而且濱海荒 陬、僻野鄉村也都有 新安人的足跡。尤其是蘇北濱海鹽場,徽州鹽、典、錢諸業巨商鱗 集駢至,促進了當地商業的發展,形成了團、場、壩、市、鎮等多 層次的市鎮類型,為兩淮地區鹽業的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在這一過程中,淮、揚城市的地位有了顯著的提高。

3.關於徽州鹽商與文化變遷的關係,何炳棣先生所著《揚州 鹽商:十八世紀中國商業資本主義研究》一文,從討論鹽業組織著 手,通過確定鹽商數量、估算鹽商財產、鹽業利潤和規模,進而探 討了鹽商的生活方式、文化追求和社會流動。余英時先生也曾發 表《中國近世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等文,闡述了徽州鹽商在明清 文化發展歷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上,筆者從人文 地理的角度,對明清時期東南文化變遷的大勢作了研究,指出:自 明代成化、弘治以來,伴隨著兩淮鹽政制度的重大改革,大批鹽商 輻集揚州,形成了頗具影響的河下鹽商社區。通過模仿、消融蘇州 文化的特質,逐漸摻以徽州的鄉土色彩,最終孕育出獨具特色的揚 州城市文化。風雅、豪侈的"鹽商派"或"揚氣"的生活方式,對 於明清社會習俗之變遷,風尚之演替,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筆者 認為,任何一種文化都是多層次的,高層次的精英文化總是植根於 較低層次的大眾文化之上,從而成為整個文化的表征。東南地區的 文化中心城市匯集了本地區較大地域範圍內的文化菁華,因此成為主流文化模式的象徵。如果說,蘇州文化代表了東南傳統文化的主流,那么,揚州的城市文化則是自明代中葉以來東南地區新興的徽州文化之表征,它以集大成的形式成為閉關時代東南地區城市文化 發展的頂峰。此後,隨著淮、揚城鎮的衰落,鹽商社區文化也迅速 式微。"鹽商派"的生活方式逐漸被近代新興的資本主義洋場文化 所取代。原先作為全國文化中心之一的揚州,也就蛻變而為一個地 區性的文化中心。這種文化中心地位的淪落,與淮、揚城市地位的 變化恰相吻合。

應當指出的是,有關兩淮鹽政、徽州鹽商及東南社會變遷的研 究,還有很多問題沒有解決。譬如,明代中後期從勢要"占窩"演 化為鹽商"占窩",其中,徽州鹽商究竟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對 此,筆者雖已收集到一些史料,也提出了初步的看法,但離完全解 決這一問題,顯然還有一定的距離。此外,有關僑寓徽商土著化、 徽州鹽商家族在兩淮鹽業中的商業網路等諸問題,均還有待於資料 的進一步蒐集和研究。所幸的是,有關明清徽商與兩淮鹽業的史料 為數可觀,散見於方誌(尤其是與徽商有關的村級方誌)、族譜、 筆記和文集中的更是浩繁無數,還有蘇北各地收藏的一些未刊鄉土 資料(鎮級方誌、筆記、竹枝詞等),以及近年來《歷史檔案》等 雜誌陸續披露的檔案史料,等等,均可資利用。筆者相信,通過扎 實的實證性研究,上述諸多問題之解決可望有明顯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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