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簡介
明朝是在元代“法紀蕩然”的基礎上建立的,因此,各項制度“立綱陳紀,法體漢、唐,略加增減,亦參與宋朝之典”(《明書》卷51《綸渙志》),后妃制度自不例外。作為中國后妃制度史的一個組成部分,明代后妃制度在繼承前代相關制度的基礎上,根據本朝統治者的需求作了增刪改進。
明太祖制定后妃制度的目的十分明晰:一是治天下首先要治理好家,家要管好就必須嚴守夫妻之道;二是后妃的職責是生兒育女、侍候皇帝和管理宮女,嚴禁過問宮外之事和參預朝政;三是強化教育,樹立典範;四是嚴格等級,恩寵適度,尊卑有序。
洪武元年(1368)三月初一,太祖命儒臣修女誡,他對學士朱升等說:“治天下者,正家為先。正家之道,始於謹夫婦。后妃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俾預政事。至於嬪嬙之屬,不過備職事,侍巾櫛。恩寵或過,則驕恣犯分,上下失序。歷代宮闈,政由內出,鮮有不為禍。惟明主能察於未然,下此多所惑。卿等其篡女誡及古賢妃事可為法者,使後世子孫知所持守。”
洪武三年,正式明確“皇后之尊,止得治宮中嬪婦之事,即宮門之外,毫髮事不得預焉”(余紀登《典故紀聞》卷二,第32頁,中華書局1981年版)。
在后妃的編制方面,明初不拘所謂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之數,設皇后一人,妃子數人,后妃以下,雜置宮嬪,而間以昭儀、婕妤、貴人、美人等人數不等。嘉靖十年(1531)仿古禮冊立九嬪,位在妃下。
而在后妃的人選上,明初規定,凡天子、親王的后妃宮嬪,均通過選秀女方式,從家境清白的低級官員或平民百姓家選取,絕對禁止大臣以各種理由進獻美女。
因此 ,有明一代,除成祖徐皇后外,后妃“率由儒族單門入儷宸極”(《明史》卷108《外戚恩澤侯表》),有的后妃甚至連身世都搞不清楚。后妃選配的地域,明初一般在兩京(北京、南京)附近,明中葉以後則主要限於北京附近。還有部分妃嬪由周邊小國定期進貢,如成祖的權妃便來自朝鮮。
制度內容
名號
授予后妃以封號、尊號、徽號和諡號。
封號用以定后妃等級。明代后妃的封號按等級依次為:皇后;皇貴妃;貴妃;賢妃、淑妃、莊妃、敬妃、惠妃、順妃、康妃、寧妃;德嬪、賢嬪、莊嬪、麗嬪、惠嬪、安嬪、和嬪、僖嬪、康嬪;昭儀、婕妤、美人、才人、選侍、淑女等等。
尊號是表示崇敬褒美。一般由新君即位時授予先帝后妃,其號為:太皇太后、皇太后、太妃。徽號是在尊號前加上歌功頌德的套語,可多次授予,但僅有部分后妃能夠得到。
諡號是后妃死後皇帝根據其一生言行事跡而頒予的一種褒貶善惡的稱號,除極少數因特殊原因如被廢外,后妃一般都能得到此稱號。
註:皇后的諡號字數按例為12字,但也有9字、13字和15字的;妃嬪諡號則例為二字,極少數妃嬪因受寵則享有6字諡號。
等級
按等級頒發給后妃寶印。宣宗以前,只有皇后有冊、有寶和有印,妃子有冊、有印但無寶,嬪以下則只有冊。皇后的冊、印和寶是金制的,妃子的印金制、冊鍍金銀,嬪冊銀制。
註:宣宗因寵愛皇貴妃孫氏,制金寶賜之,從此,明代的皇貴妃也和皇后一樣有了金寶、金冊和金印。
待遇
是以冠服、車輿、儀衛鹵簿規制。
后妃冠服主要有禮服和常服兩種,均配戴鳳冠。凡皇后受冊、謁廟、朝會,則著禮服,平時穿常服;皇后的禮服分為兩種:一種為褘衣,一種為翟衣;每年正旦、冬至,皇后在宮中接受妃嬪和宮外命婦朝賀時著褘衣。
常服則包括鳳冠、霞帔和玉帶。妃嬪受冊、助祭和朝會時也著禮服,永樂三年(1405)皇妃冠服定製,搭配的大衫、霞帔佩飾與皇后相同;嘉靖十年(1531)定九嬪的冠服,大衫、鞠衣均與皇妃相同。
皇后車輿有輅及安車、行障、坐障等;皇后儀仗可分為丹陛儀仗、丹墀儀仗、宮中常用儀仗等,根據需要在不同的場合使用不同的車輿和儀仗;妃嬪的車輿有行障二、坐障一,皇妃的車稱鳳轎,所用的行障、坐障和皇后一樣,用紅綾裝飾。皇妃的儀仗只有一種。
殯葬
殯葬制度前後雖有變化但依然在總體上有其等級格局: 皇后附葬帝陵,並附祀太廟,廢后則另葬;自憲宗開始,升為太后的妃子亦可附葬先帝陵內,但不附祀太廟。明英宗前,妃嬪實行殉葬制,死後葬入山陵內或帝陵附近,但都附享陵內。
據不完全統計,太祖、太宗、仁宗、宣宗和景帝五位皇帝殉葬妃嬪共70餘名,其中太祖妃嬪殉葬的就達38人。在皇帝之前死去的妃嬪一般葬在金山。
管制範圍
明初,從良家女子中選拔品貌端正、能書會寫、通曉算法,年紀在15歲至40歲間的未婚者入宮任女官。女官機構為六局二十四司及一宮正司,分別掌管內宮的禮儀、誡令、寶璽、圖籍、財帛、羽仗及衣食供給等事務,並對后妃言行予以導引,確保后妃行止有度,不得違禮越制,乃至結交外臣,干預政事。
明太祖洪武五年,立六局一司。局曰尚宮、尚儀、尚服、尚食、尚寢、尚功,司曰宮正,秩皆正六品。每局領四司,其屬二十有四,而尚宮總行六局之事。官七十五人,女史十八人。成祖以後,女官職責大多轉歸宦官,只剩下尚寶四司。
言行
訓化思想,規範言行舉止。
一是立綱陳紀,命工部制紅牌,鐫戒諭后妃之詞,懸於宮中,同時立下祖訓,要求後代君主對后妃嚴加管理,不得違背;
二是嚴加教育,用封建禮教對后妃的思想進行薰陶和約束。
開國伊始,太祖便命翰林朱升編修《女誡》,作為教育宮中女子的讀本;成祖上台後不久,命大學士解縉編《古今列女傳》,其皇后徐氏“嘗采女憲、女誡作內訓二十篇,又類編古人嘉言善行,作勸善篇,頒行天下”(〈明史后妃傳〉第3509-3510頁);之後,又有世宗生母蔣太后的《女訓》、神宗生母李太后的《女鑒》以及神宗鄭貴妃重刊大臣呂坤的《閨範圖說》等,這些教材都由女官在宮內定期講授。
生活
管制生活,限制人身自由。自后妃以下至嬪侍女使,所有衣食、用具、金銀錢帛等供應,都要從尚宮取旨,牒內使監覆奏,再移部臣取給。如果徑直到部里領取,處以死刑。私遞書信出外,亦處死刑。宮嬪以下有病,只能以症取藥,不準醫生入宮診治。
行為
裁抑外戚,嚴防恃寵干政。一是從民間良家選后妃,致使外戚社會地位低下,難以形成政治勢力,從源頭上杜絕其預政的可能性;二是給外戚以高爵厚祿,但嚴格限制其參與政治,到世宗時外戚爵位世襲權也被革除;三是一旦發現外戚染指和干預朝政,輕者削爵,重者下獄,一律予以嚴厲打擊。
特點
(1)后妃選自民間,不重門第重品行,而且通過選秀女產生,不準大臣推薦;
(2)妃嬪沒有品級,女官的品級也較前代大大降低,到了中葉以後,女官逐漸淡出,其職責大都轉由宦官承擔;
(3)對妃嬪實行殉葬,其野蠻程度為歷朝歷代所罕見。明英宗朱祁鎮去世前下旨廢除這項殘酷的要求;
(4)對后妃的教育、管理以及對外戚的防範、抑制,在廣度和深度上都前所未有,尤其是外戚,在歷史上勢力最為孱弱。
對此,《明史外戚傳》評論道:“明太祖立國,家法嚴。史臣稱其后妃居宮中,不預一發之政,外戚循理謹度,無敢恃寵以病民,漢唐以來所不及”。
實施政策
任何政治制度都是一定政治文化的產物,換句話說,在中國封建社會裡所有國家政治制度的制定、頒布和執行,均集中體現著皇帝所秉持的政治文化觀,即所謂君者,制之源也。認真審視明代后妃制度,我們從中可以清楚地觸摸到其制定者朱元璋所遵從的政治理念、施政方針和政治情感。
宮闈之禁
記取前車之鑑,注重防微杜漸的政治理念。
朱元璋起自田畝,對元未政治腐敗、法紀蕩然導致政權覆亡的教訓深有體會,故而十分重視對歷代王朝治亂興衰經驗教訓的總結,以此作為自己治國行事的根據。他經常挑燈夜讀《漢書》、《宋史》等史書,和廷臣講經說史,並且命近侍收集夏桀、商紂、秦皇、隋煬帝所行之事以進,時時警醒自己:“往古人君所為善惡皆可以為龜鑑,吾所以觀此者,欲知其喪亂之由,以為戒耳”(《典故紀聞》卷一)。
他說:“小人無忌,不早懲治之,他日或生隙;豈不為其所累?如治病,當急去其根,若隱忍姑息,終為身害”。在與侍臣論古之女寵、宦官、外戚、藩鎮夷狄之禍時,他指出:“漢無外戚閹宦之權,唐元藩鎮夷狄之禍,國何能滅?朕觀往古,深用為戒。然制之有道,若不惑於聲色,嚴宮闈之禁,貴賤有體,恩不掩義,女寵之禍,何自而生?不牽於私愛,惟賢是用,苟干政典,裁以至公,外戚之禍,何由而作?”
因此,他對后妃採取了鐫鐵牌、立祖訓、嚴教育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就是為了未雨綢繆,防範於未然。
德刑並用
厲行重典管制,嚴格教育訓化的施政方針。為了維護社會的有序運行,不僅需要教化以形成穩定的倫理觀念,也需要刑罰對付犯罪,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否則統治難以為繼。
因此,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子產就提出施政應“寬猛相濟”,旬況提出應把教化和刑法相結合,這種德、刑並用的施政方針被後世統治者所接受,已成為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一部分,朱元璋也同樣將此施政方針奉為圭臬。
面對百廢待興的明初政局,他一方面強調重典治世,對臣民嚴格管制,“吾治亂世,刑不得不重”(《明史刑法》),“當在更張,使綱紀正而條目舉 ”(《皇明世法錄》卷1),“元末之君不能嚴宮閫之政,至宮嬪女謁私通外臣……而大臣命婦,亦往來禁掖,淫瀆邪亂,禮法蕩然,以至於亡”(《典故紀聞》卷三)。
重視教化
認為:“致治在於善俗,善俗本於教化,教化行,雖閭閻之徒可使為君子,教化廢,即中材或墮於小人”(《典故紀聞》卷三);只有通過教化,才能使天下臣民知曉仲尼之道和國家法令,知所循守,因此,“今天下初定,所急者,衣食;所重者,教化”(《明太祖實錄卷26》)。在這種施政方針指導下,后妃衣食住行被嚴加管制,其思想精神被不斷禁錮也就勢所必然了。
男尊女卑
踐踏女性生命,野蠻殘忍無道的政治情感。
在中國封建社會裡,女性一直處於社會的最底層,身受政權、神權、族權和夫權的壓迫,因而在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男尊女卑是天理,女性只配傳宗接代當玩偶,其生命毫無尊嚴;一旦女性參預政治,便是牝雞司晨拂逆天道,必須予以痛擊。
這種觀念不僅被朱元璋信奉,而且其力行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朱元璋的郭寧妃、李賢妃和葛麗妃都生有皇子,但只因為一點小事得罪了他,便被處死,死後只用一隻大筐裝了,埋在南京太平門外;楚王的生母胡妃僅因為被懷疑墮胎,就被朱元璋殺了並投屍城外,只剩下一根衣帶被楚王帶回封地安葬。朱元璋的所作所為哪裡還顧念一絲夫妻情分。
為了避免紅顏禍水,杜絕妃嬪干政,朱元璋在太子朱標死後開始實行早已被歷史淘汰的妃嬪殉葬制,並在自己死前命令在世的全部38個妃嬪殉葬。他之後的成祖、仁宗、宣宗和景帝都繼續這一惡政。妃嬪在殉葬時大多縊死,其狀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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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記載
朝鮮《 李朝實錄》記載成祖死後,在妃嬪殉葬的那一天,殉者先要赴宴,宮內擺設宴席,這時哭聲震天,妃嬪們被迫站在小木床上,將早已準備好的繩索套在脖子上,然後活活吊死。90多年後,這一野蠻的妃嬪殉葬制才被明英宗臨死前宣布廢除。
相關評價
美國政治學家阿爾蒙德曾經說過:“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歷史的和現在社會、經濟、政治活動進程所形成,人們過去的經歷中形成的態度類型對未來的政治行為有著重要的強制作用。”
也就是說,政治文化的形成來自兩個渠道:一是出自人們對自己所處的客觀現實的思考與認識;二是過去時代政治文化的積澱和遺傳。作為明代后妃制度的制定者朱元璋,其上述政治文化觀的形成自然也不例外。
出身貧寒,政權在血海中奪得,豈能容忍他人覬覦、染指;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命運的大起大落使得他極度自卑又極度自尊,這種矛盾的心態,導致他一方面比一般帝王更加看重皇權皇位,對他人更加猜忌;另一方面也更加努力地塑造自己的正統形象,儘可能多地承襲傳統,並發揮到極致。
因此,朱元璋的政治理念、治國方針和政治情感,說到底其核心都是不遺餘力地維護皇權、擴大皇權和鞏固皇權,使朱家皇朝的統治千秋萬代,傳之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