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縣人民法院

昌樂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 現轄城郊、喬官、唐吾、紅河、阿陀五處法庭。全院幹警111人,平均年齡39歲,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76人。

昌樂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 現轄城郊、喬官、唐吾、紅河、阿陀五處法庭。全院幹警111人,平均年齡39歲,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76人。
近年來,昌樂法院在縣委的堅強領導下,在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和上級法院的有力監督和關心支持下,牢固樹立“三個至上”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按照“審判工作抓質量、隊伍建設抓素質、內部管理抓規範、基層基礎抓創新”的總體工作思路,積極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依法履行審判職責。通過深入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創先爭優”、“人民法官為人民”和“固創保促”等主題實踐活動,全面加強自身建設,各項工作保持了整體推進、和諧發展的良好勢頭,案件質量和效率較前有了新的提升。服務民眾工作、完善訴與非訴銜接機制、加強訴訟誠信體系建設等做法,先後36次得到上級領導的批示肯定。近年來,該院先後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彰為全省“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先進單位”、“全省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文明和諧單位”,榮記“集體三等功”。今年6月,該院被山東省高院授予“全省優秀法院”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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