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日惹蘇丹國的前身是馬打蘭蘇丹國(Mataram sultanate)。在Agung蘇丹之後,馬打蘭蘇丹國由於權力的爭奪導致了國家迅速衰落。荷蘭東印度公司利用這次內訌擴大了自己對該地區的控制勢力,使得馬打蘭蘇丹國更加衰弱。根據1755年2月13日簽訂的《吉揚提條約》(Treaty of Giyanti),馬打蘭蘇丹國被分割為兩個國家——日惹蘇丹國和梭羅蘇丹國(Surakarta Sultanate)。條約規定由Pangeran Mangkubumi繼承日惹蘇丹國的王位,稱“尊敬的陛下,蘇丹世界的最高統治者,戰士的酋長,最高尚的僕人,守衛日惹的教士和哈里發”(Sampeyan Dalem Ingkang Sinuwun Kanjeng Sultan Hamengkubuwono Senopati Ingalaga Abdul Rakhman Sayidin Khalifatullah Panatagama)。
在荷蘭統治期間,日惹蘇丹國共有兩位統治者,一位是日惹蘇丹,另一位是統治疆域較小的帕庫阿拉曼王子(Pakualaman)。
荷蘭殖民政府安排這他們自治,並將他們置於自己統治之下。印尼宣布獨立之後,日惹蘇丹和帕庫阿拉曼王子皆宣布效忠於印尼政府,願意讓日惹成為印尼的一部分。隨後,蘇丹和王子的統治區域被統一為日惹地方特區,蘇丹成為日惹的省長,王子則成為副省長。日惹地方特區在印尼獨立戰爭之後成立,並於1950年8月3日合法化。
日惹地方特區成立時有三項原則:權力下放、分散化以及援助。地方特區政府承擔責任,而另一方面,印尼政府則承諾給予自治。特區政府由特區政府首腦和地方議會組成。這種結構使首腦和議會形成一種良好地合作,以實現一個健全的地方政府機構。日惹地方特區的區長是該特區的首腦。
第一任日惹特區區長是哈孟古布沃諾九世(Hamengkubuwono IX),此後帕庫阿拉姆八世(Paku Alam VIII)王子殿下繼任區長。後來1998年的時候,哈孟古布沃諾十世(Hamengkubuwono X)成為現任的區長。與印尼其他的省長不同的是,日惹省長擁有不限制任期、不必接受印尼政府任命等特權。在履行職責方面,日惹區長擁有與印尼政府同等大小的權力和責任。
行政中心
日惹的行政中心是蘇丹的王宮,被稱為日惹王宮(Kraton)。
延伸閱讀
Brongtodiningrat, K. P. H., The Royal Palace (Karaton) of Yogyakarta: Its Architecture and Its Meaning, Yogyakarta: Karaton Museum Yogyakarta. 1975, OCLC 12847099. Dwiyanto, Djoko, Kraton Yogyakarta: Sejarah, Nasionalisme & Teladan Perjuangan, Yogyakarta: Paradigma Indonesia. 2009, ISBN 978-979-17834-0-8 (Indones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