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曾任哈爾濱市南崗區紅旗滿族鄉曙光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於福祥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幹部,把曙光村當作自己的“自留地”和“獨立王國”,目無法紀、大肆貪占公款,腐化墮落、極度奢靡,涉案金額達2億多元。經查,2011年至2012年,涉嫌挪用公款8520萬元,至今仍有4700萬元未歸還;2011年,將征地補償款1080萬元以“農民新居”建設資金名義從鄉農經中心借出,實際用於其個人開辦的公司支出;2010年至2016年,以個人名義從農經中心借款7850萬元;2011年,以“白條”支出挪用征地補償款2000萬元,致使征地工作至今無法進行。於福祥屬於典型的“村霸”,橫行鄉里、欺壓民眾,2010年7月,糾集社會閒散人員20餘人,將市農電局4名工人砍傷。被審查期間,對抗組織審查,並恐嚇威脅執紀審查人員。2017年6月,於福祥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