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清海

1961-1964年曾制訂公司內部規章制變,參與編制工程處材料、設備、成本管理與核算辦法。編制內部投資管理核算辦法,受到處的好評。1982年參與水電部制定《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編制辦法》。1983年參與水電部制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設備核算辦法》(試行)。1992年參與能源部制定《電力發、送、變工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編制辦法》。從1980年開始,國家對電力基本建設工程投資進行了重大改革,由國家預算撥方式改為貸款,資金有償使用方式。為該設計建立"基本建設項目貸款、還款核算卡"辦法,為基建、生產資金的管理與核算工作打下了基礎。1994年東北電業管理局承包國外孟加拉國吉大港電廠二期擴建21萬千瓦機組工程建設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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