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於小妮甘於奉獻,吃苦耐勞。為了多辦案,快結案,提高效率,該不顧辛勞,經常早出晚歸查堵當事人,利用中午和晚上時間製作法律文書,只要一上班就沒有歇息的時候,平均結案時間不到一個月。她連續兩年結案數突破300件,蟬聯執行局第一名,實際執結率高達91.1%,沒有出現一起當事人投訴事件,得到了人民民眾的信任與高度好評。
針對“執行難”的困難,她堅持以對法律負責、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迎難而上。積極加強與有關方面的配合,頂住方方面面的干擾,千方百計查找被執行人,尋找可供執行的財產,為保護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決不放棄一線希望,妥善執結了一批“死案”、難案。她在工作中處處為當事人著想,每接一起新案,都詳細地將執行工作的流程、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及投訴途徑一一告知當事人;每採取一次執行措施,都及時將結果告知當事人,使其對案件進展心中有數。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在消除當事人的對抗情緒、辯明是非責任上,善於找準“關節點”,適時運用法律手段,促使案件成功執結。尊重當事人的權利和人格,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文明執行打動人,從事執行工作的5年裡,從未與當事人發生過一次衝突,也沒有出現過一起當事人信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