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區公安局

一九六五年二月,新林區正式開發建設,成立新林林業公司。 一九六九年九月,新林區革命委員會成立人民保衛組,與軍管會合署辦公。 一九七三年五月,人民保衛部改為新林區公安局,內設政保股、治安股和秘書股。


建局之初,新林區公安局機關辦公地點位於新林鎮人民路與林城路交叉口西北方向,與新林區檢察院、新林區法院共用一個辦公地點,辦公環境較差。一九九七年,新林鎮政府將位於新林鎮人民路與永安路交叉口西北方向的原林業局老招待所改造成辦公樓交付新林區公安局使用。現新局址位於新林區新林鎮運材路南山公園對面。
新的歷史時期,新林區公安局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緊緊圍繞著“把資源管起來、讓百姓富起來”的發展戰略,堅持和深化“三位一體”工作思路,以黨委政府和人民民眾、社會各界滿意為目標,以推進平安新林建設、基層基礎建設、警務體制機制建設和隊伍正規化建設為重點,以“兩創三爭一滿意活動”和踐行人民警察“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為載體,全面提升維護社會穩定能力、駕馭治安大局能力、治安管控的能力、科學發展能力和隊伍管理能力,在新的起點上推動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實現新發展、新進步。現新林區公安局全局上下聚心合力,幹事創業,攻堅克難,苦幹實幹,義無反顧地戰鬥在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第一線。在新林區公安局全體幹警的共同努力下,轄區社會治安持續穩定,打擊刑事犯罪措施有力,各項工作全面提升,得到了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贏得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見證汗水,新林公安於二零零七至二零零九連續三年被省公安廳授予全省優秀公安局光榮稱號,書寫了公安事業的壯麗篇章!

機構職責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3)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4)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5)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6)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7)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8)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9)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10)維護林區的治安秩序;
(11)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12)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13)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歷史沿革

一九六四年,國務院做出了開發大興安嶺的決定,拉開了新林區開發建設的序幕。一九六五年二月,新林區正式開發建設,成立新林林業公司。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同年七月,孫萬魁同志受大興安嶺特區公安局的委派,率領當地7名同志和伊春的5名同志共同組建公安局,成立了新林林業公司公安局,設政保股、治安股、偵查股、教導員室,下設新林鎮派出所。全局共有幹警13人,轄區職工為2784人。當時工作的重點是以搞好基礎建設為中心,在摸清專政對象和業務建設的同時,狠抓治安和邊境地區管理,為大會戰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保衛生產建設高潮順利進行。一九六七年十月,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砸爛公、檢、法”的反動口號煽動下,公安機關內部混亂,工作處於癱瘓狀態。中國人民解放軍8676部隊進駐公安局,成立了新林區公安局軍事管制委員會,對公安局實行軍管,公、檢、法三機關合為一體。各派出所也實行了軍管,成立軍管小組。一九六九年九月,新林區革命委員會成立人民保衛組,與軍管會合署辦公。一九七二年,人保組改為人民保衛部,軍事管制委員會被撤銷。一九七三年五月,人民保衛部改為新林區公安局,內設政保股、治安股和秘書股。一九七四年,增設消防監督股。一九七六年,公安局成立現役消防隊。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新林區公安局的工作重點由原來的保衛紅色政權轉移到保衛林區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上來。一九八二年四月,新林區公安局晉升為副處級單位,各股改為科,設政保科、內保科、刑偵科、治安科、消防監督科、預審科、政工科、秘書科。一九八五年九月,紀檢工作從政工分出來,成立紀檢組。偵查技術工作從刑偵科分離出來,成立技術科。為了加大保衛森林資源的力度,增設森林保衛科,建立新林鎮站前派出所和富林經營所派出所。一九八七年,區交通監理站劃歸公安局,成立交通科。隨著我國法制工作的不斷完善,我區公安工作逐步走向正規化軌道,一九九零年,增設法制科和巡警隊。一九九一年,成立經偵科。二零零四年,成立指揮中心和網安大隊。二零零五年,成立督察大隊。截止到二零一三年九月,新林區公安局內設政工監督室、法制室、警務保障室、指揮中心、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刑事偵查大隊、交通管理大隊、治安大隊、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森林保衛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消防大隊(現役)。
從一九六五年建局至今,新林公安同新林區人民走過五十載風雨征程。五十年的風風雨雨,新林公安走過了一條極不平凡的道路,從成長到壯大,從借鑑到完善,每一個腳步都邁得踏踏實實、鏗鏘有力。雖然發展的沿途充滿坎坷與艱辛,但一路上我們碩果纍纍。我們收穫的是轄區社會和諧與經濟發展穩定,我們收穫的是民眾的笑容和人民的安居樂業。在此,我們謹用這些歲月的記憶來濃縮新林公安工作的風雨征程,鑑證人民公安的忠誠之路。

部門設定

新林區公安局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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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派出所
新林鎮派出所
塔源派出所
宏圖派出所
新林區看守所
新林區車管所
新林區出入境管理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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