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文繼榮利用其主持渝北區農工商公司及其下屬企業改制的職務便利,在公司下屬的均系國有的渝北區園藝場及園藝場下屬的禮嘉園藝場、石坪園藝場改制過程中,通過虛構安置職工人數、虛報改制成本和隱瞞企業資產等方式,貪污禮嘉園藝場、石坪園藝場的土地出讓綜合價金總計1911餘萬元歸自己實際控制的民營公司所有並予以支配。
2011年12月19日上午,重慶一中院對重慶市渝北區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原副書記文繼榮涉嫌犯貪污罪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文繼榮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已追繳的贓款180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其餘贓款繼續追繳。
審理結果
2001年開始,文繼榮利用其主持渝北區農工商公司及其下屬企業改制的職務便利,在公司下屬的均系國有的渝北區園藝場及園藝場下屬的禮嘉園藝場、石坪園藝場改制過程中,通過虛構安置職工人數、虛報改制成本和隱瞞企業資產等方式,貪污禮嘉園藝場、石坪園藝場的土地出讓綜合價金總計1911餘萬元歸自己實際控制的民營公司所有並予以支配。案發後,已追回贓款1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