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加強親職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5年10月11日,教育部以教基一〔2015〕10號印發《關於加強親職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強親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明確家長在親職教育中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學校在親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親職教育社會支持網路、完善親職教育工作保障措施5部分。

指導意見全文

2015年10月11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加強親職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

教育部關於加強親職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積極發揮親職教育在少年兒童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現就加強親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親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對於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個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親職教育工作開展的如何,關係到孩子的終身發展,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關係到國家和民族的未來。近年來,經過各地不斷努力探索,親職教育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還存在認識不到位、教育水平不高、相關資源缺乏等問題,導致一些家庭出現了重智輕德、重知輕能、過分寵愛、過高要求等現象,影響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當前,我國正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階段,提升家長素質,提高育人水平,親職教育工作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和使命。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國小幼稚園要從落實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高度,不斷加強親職教育工作,進一步明確家長在親職教育中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學校在親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親職教育社會支持網路,推動家庭、學校、社會密切配合,共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進一步明確家長在親職教育中的主體責任

1.依法履行親職教育職責。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法定職責。廣大家長要及時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齡段的表現和成長特點,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斷提高親職教育的針對性;要始終堅持兒童為本,尊重孩子的合理需要和個性,創設適合孩子成長的必要條件和生活情境,努力把握親職教育的規律性;要提升自身素質和能力,積極發揮榜樣作用,與學校、社會共同形成教育合力,避免缺教少護、教而不當,切實增強親職教育的有效性。

2.嚴格遵循孩子成長規律。學齡前兒童家長要為孩子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培養孩子健康體魄、良好生活習慣和品德行為,讓他們在快樂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於身心發展的經驗。小學生家長要督促孩子堅持體育鍛鍊,增長自我保護知識和基本自救技能,鼓勵參與勞動,養成良好生活自理習慣和學習習慣,引導孩子學會感恩父母、誠實為人、誠實做事。中學生家長要對孩子開展性別教育、媒介素養教育,培養孩子積極學業態度,與學校配合減輕孩子過重學業負擔,指導孩子學會自主選擇。切實消除學校減負、家長增負,不問興趣、盲目報班,不做“虎媽”“狼爸”。

3.不斷提升親職教育水平。廣大家長要全面學習親職教育知識,系統掌握親職教育科學理念和方法,增強親職教育本領,用正確思想、正確方法、正確行動教育引導孩子;不斷更新親職教育觀念,堅持立德樹人導向,以端正的育兒觀、成才觀、成人觀引導孩子逐漸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自身素質,重視以身作則和言傳身教,要時時處處給孩子做榜樣,以自身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影響和幫助孩子養成好思想、好品格、好習慣;努力拓展親職教育空間,不斷創造親職教育機會,積極主動與學校溝通孩子情況,支持孩子參加適合的社會實踐,推動親職教育和學校教育、社會教育有機融合。

三、充分發揮學校在親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1.強化學校親職教育工作指導。各地教育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行政區域內中國小幼稚園親職教育工作的指導,推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家長參與、學校組織、社會支持的親職教育工作格局。中國小幼稚園要建立健全親職教育工作機制,統籌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家長會、家訪、家長開放日、家長接待日等各種家校溝通渠道,逐步建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長、幼稚園園長、中國小德育主任、年級長、班主任、德育課老師為主體,專家學者和優秀家長共同參與,專兼職相結合的親職教育骨幹力量。將親職教育工作納入教育行政幹部和中國小校長培訓內容,將學校安排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計入工作量。

2.豐富學校指導服務內容。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國小幼稚園要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親職教育工作實踐,將中華民族優秀傳統家庭美德發揚光大。要舉辦家長培訓講座和諮詢服務,開展先進教育理念和科學育人知識指導;舉辦經驗交流會,通過優秀家長現身說法、案例教學發揮優秀家庭示範帶動作用。組織社會實踐活動,定期開展家長和學生共同參與的參觀體驗、專題調查、研學旅行、紅色旅遊、志願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以重大紀念日、民族傳統節日為契機,通過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文藝、體育等活動增進親子溝通和交流。及時了解、溝通和反饋學生思想狀況和行為表現,營造良好家校關係和共同育人氛圍。

3.發揮好家長委員會作用。各地教育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中國小幼稚園普遍建立家長委員會,推動建立年級、班級家長委員會。中國小幼稚園要將家長委員會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訂家長委員會章程,將親職教育指導服務作為重要任務。家長委員會要邀請有關專家、學校校長和相關教師、優秀父母組成親職教育講師團,面向廣大家長定期宣傳黨的教育方針、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傳播科學的親職教育理念、知識和方法,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

4.共同辦好家長學校。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國小幼稚園要配合婦聯、關工委等相關組織,在隊伍、場所、教學計畫、活動開展等方面給予協助,共同辦好家長學校。中國小幼稚園要把家長學校納入學校工作的總體部署,幫助和支持家長學校組織專家團隊,聘請專業人士和志願者,設計較為具體的親職教育綱目和課程,開發親職教育教材和活動指導手冊。中國小家長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1次親職教育指導和1次親職教育實踐活動。幼稚園家長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1次親職教育指導和2次親子實踐活動。

四、加快形成親職教育社會支持網路

1.構建親職教育社區支持體系。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國小幼稚園要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推動建立街道、社區(村)親職教育指導機構,利用節假日和業餘時間開展工作,每年至少組織2次親職教育指導和2次親職教育實踐活動,將街道、社區(村)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納入社區教育體系。有條件的中國小幼稚園可以派教師到街道、社區(村)掛職,為家長提供公益性親職教育指導服務。

2.統籌協調各類社會資源單位。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國小幼稚園要積極引導多元社會主體參與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利用各類社會資源單位開展親職教育指導和實踐活動,擴大活動覆蓋面,推動有條件的地方由政府購買公益崗位。依託青少年宮、鄉村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等公共服務陣地,為城鄉不同年齡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家長提供及時便利的公益性親職教育指導服務。

3.給予困境兒童更多關愛幫扶。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國小幼稚園要指導、支持、監督家庭切實履行親職教育職責。要特別關心流動兒童、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和貧困兒童,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組織發揮自身優勢,以城鄉兒童活動場所為載體,廣泛開展適合困境兒童特點和需求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和關愛幫扶。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支持志願者開展志願服務,引導社會各界共同參與,逐步培育形成親職教育社會支持體系。

五、完善親職教育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教育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親職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親職教育工作協調領導機制,制訂實施辦法。積極爭取政府統籌安排相關經費,中國小幼稚園要為親職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把親職教育工作作為中國小幼稚園綜合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開展督導工作。中國小幼稚園要結合實際制定推進親職教育工作的具體方案,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生。

2.加強科學研究。各地教育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通過設立一批親職教育研究課題,形成一批高質量親職教育研究成果。依託有相關基礎的高等學校或其他機構推動成立親職教育研究基地,發揮各級教育學會親職教育專業委員會和親職教育學會(研究會)等社會組織、學術團體的作用,重視親職教育理論研究和親職教育學科建設,探索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親職教育理論體系。

3.加強宣傳引導。各地教育部門要開展親職教育工作實驗區和示範校創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煉先進典型經驗,以點帶面,整體推進。教育部將遴選確定部分地區為全國親職教育實驗區,部分學校為全國親職教育示範校。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國小幼稚園要樹立先進家庭典型,宣傳優秀親職教育案例,引導全社會重視和支持親職教育工作,為親職教育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教育部

201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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