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教練式英語培訓原理來自於第二語言習得(SecondLanguageAcquisition)學派,語言學泰斗克拉申(StephenD.Krashen)的理論。理論認為傳統的授課式英語教育缺陷在於把語言作為知識來講解,英語學習者無法通過聽懂課堂講解來聽懂英語,閱讀英語,無法通過聽課來達到流利使用英語進行書面或口語表達的效果。
語言是一種技能工具,需要通過一系列的訓練來掌握。教練式英語培訓強調的訓練並非指做題,而是包括聽聽力、閱讀文章、練習表達、消化單詞、訓練語法邏輯等。教練式英語培訓的質量主要取決於其使用的聽、說、讀、寫訓練方法和訓練內容的搭配組合。
服務特點
在常見的授課式英語培訓中,英語教師的任務是講課,學習者的任務是聽課。而在教練式英語培訓中,訓練取代授課聽課,英語教師為學習者制定訓練計畫,學習者按照計畫進行聽、說、讀、寫訓練,教師在過程中提供協助和指導。在該模式中,英語教師的角色類似於體育運動中的教練,而非講台上的授課教師,所以又稱為“英語教練”。
發展歷程
早在1980年代就有美國語言研究機構開始實驗教練式語言培訓。2000年之後,教練式語言培訓形式發展逐漸成熟,在美國、加拿大、荷蘭等地出現商業化的教練式語言培訓機構,取得大量成功案例。教練式語言培訓形式進入中國較晚,2010年之後國內出現伊藤日本語、賽思特英語、簡氏英語等教練式語言培訓機構,然而其規模還是無法與新東方等傳統外語培訓機構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