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工作
12.按照《四川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規定,歸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的稽查工作,歸口管理全縣出版、印刷、發行、報刊、著作權等各項工作。綜合管理全縣文物事業。
3.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監管出版活動,擬訂全縣“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4.研究、指導文化管理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文化經濟政策,規劃指導文化設施和文化產業開發,統籌安排文化事業經費,管理監督所屬文化單位國有資產,並對鄉鎮文化單位實施監督。
5.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6.綜合管理藝術事業,規劃、指導文藝創作和生產、管理。
7.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和民眾文化事業,指導、協調推動農村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少數民族文化等各類文化事業的發展。
8.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9.綜合管理全縣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歸口管理全縣對外文化交流,負責各項事業經費和審計工作。
(二)體育工作
1.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具體實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認真編制全縣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各年度計畫,檢查執行情況,組織交流經驗。2.指導協調全縣體育工作,統一規劃全縣各項體育活動項目布局,研究和指導業餘體訓工作,積極向上級和各類學校推薦優秀運動員。
3.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全縣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4.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大中專院校的體育招生工作。
5.管理和保護全縣體育場所及設施,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促進企業、農村、學校、機關體育事業的發展。
6.負責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
7.對全縣體育市場實施綜合性行政管理。
(三)廣播電影電視工作
1.全面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的新聞宣傳、廣播電視文藝節目宣傳、事業建設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和宣傳的主旋律。當好縣委、縣政府的喉舌。2.加強對全縣鄉鎮廣播、電視節目宣傳和廣播電台節目宣傳的監督管理,安全地轉播中央、省、市廣播電視節目。
3.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縣廣播電視事業建設的法規、政策、制度和標準,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網路規劃、建設、營運。
4.依法對全縣行政區域內的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進行管理,歸口管理有線電視事業,負責全縣有線電視事業的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的行業管理。
5.負責管理全縣的影視市場和音像製品進入市場前的內容審核、鑑定。
6.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和技術培訓。
7.承擔電影發行、放映管理工作職責,實現電影製作、發行、放映統一歸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