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民主、經濟民主、軍事民主

政治民主、經濟民主、軍事民主,簡稱“三大民主”。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的一項原則,也是軍隊政治工作的方針原則之一。(1)政治民主;官兵政治上平等,根本利益一致,都是軍隊的主人,只有職務和分工的不同,沒有人格的貴賤,軍官要尊重士兵的人格,尊重士兵的民主權利,自覺接受民眾監督。士兵積極參加連隊管理,從加強部隊建設出發,開展批評,提出合理建議。(2)經濟民主:官兵通過軍人委員會的經濟民主組織,協助連隊首長管理一伙食和農副業生產,監督經濟開支,維護財經制度,防止貪污浪費、侵占士兵利益和違反政策等不良現象,使生輯不斷獲得改善。(3)軍事民主:在軍事訓練和執行'任務中,實行官兵互教的練兵方法,開展評教評學活動。在作戰時,發動官兵獻計獻策,解決戰術、技術難點,討倫如何完成作戰任務。

基本信息

戰後開展評戰活動,總結戰鬥經驗。我軍的民主傳統是在幾十年的革命鬥爭實踐中不斷形成和完善的。1948年1月,毛澤東在《軍隊內部的民主運動》一文中提出。同年,中共中央頒發了關於《在部隊中試驗組織士兵委員會》的指示,總政治部頒布了革命軍人委員會條例草案,使軍隊內部的民主生活進一步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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