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宜都市委員會委員工作委員會

機構職能:
第一條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宜都市第七屆委員會專門委員會通則》,制定本簡則。
第二條 委員工作委員會是市政協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圍繞抓好委員聯絡服務、加強委員履職管理,發揮委員主體作用,促進委員隊伍建設等職能開展工作、組織活動的工作機構。
第三條 委員工作委員會的主要工作任務:
(一)根據每年市政協全體會議和常委會議的決定精神,制定本委年度工作計畫,認真組織實施,年終進行工作總結,並向市政協常務委員會或全體會議報告工作。
(二)抓好委員聯絡服務工作,建立委員服務平台,組織開展廣泛聯誼,了解和掌握界別、聯絡組、委員活動的總體情況,建好“委員之家”。
(三)抓好委員履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委員履職規章制度,做好委員年度履職考核工作。
(四)加強同各專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聯繫;配合做好市政協委員協商推薦、屆中調整等工作;參與做好在宜的省、宜昌市政協委員的聯絡服務工作。
(五)
第四條 委員工作委員會由市政協常委會確定的負責各聯絡組工作的政協委員組成,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員若干人,日常工作由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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