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當》
2006年11月14日 新浪讀書 作者:安君楊 出版社:中國言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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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11歲的美國男孩踢足球時,不小心打碎了鄰居家的玻璃。鄰居向他索賠13美元。那是在1920年,當時13美元可是筆不小的數目,足可以買125隻生蛋的母雞。男孩沒有辦法,只好去向父親承認錯誤,請求父親的幫助。然而,父親卻說斬釘截鐵地說,男孩必須對自己的過失負責。
“我哪有那么多錢賠人家?” 男孩非常為難。
“我可以借給你。”父親拿出13美元,“但一年之後你必須還我。”
於是,男孩開始了艱苦的打工生活。經過半年的努力,終於掙夠了13美元這一“天文數字”,還給了父親。
這個男孩就是日後的美國總統里根。他在回憶這件事時說:“通過自己的努力來承擔過失,使我懂得了什麼是責任。”
在字典中,“擔當”作為動詞出現,意思是:接受並負起責任。我們沒有使用名詞“責任”,意在強調行動的重要性。責任不需要整天掛在嘴邊,這是一種意識,我們希望男孩明白,在遇到事情的時候必須承擔後果。
男孩從國小會“擔當”,長大了自然就會有責任心。在這一點上,我們應該向里根的父親學習,通過一些平凡的小事培養孩子的“擔當”品質,讓孩子意識到“擔當”的重要性。都都的媽媽是這樣做的:
有一次,都都發小脾氣,把圖畫書扔在地上。媽媽就故意自己不撿,也不要別人撿。——如果都都當時不肯撿也沒關係,就讓書放在地上好了。
很快都都就平靜下來,把剛才的事忘得一乾二淨,纏著媽媽講故事,媽媽說:“你不是把書扔了嗎?媽媽不能給你講了。”都都這時才開始著急,趕緊自己把書撿起來。以後的日子,他知道了扔書的結果是聽不成故事,還得自己再撿,就不再隨便扔了。
“擔當”應該作為一種品質植根男孩的心靈。人們喜歡說“勇於承擔(擔當)”,其實,“擔當” 如果與勇氣掛鈎,就被忽略了其作為品質的根本。因為在一些特殊的關頭,只有品質才會跨越思考的界限,自然而然地發揮作用。
大連市巴士司機黃志全,在行車途中突發心臟病,在生命的最後一分鐘裡,他做了三件事:把車緩緩地停在路邊,並用生命的最後力氣拉下了手動剎車閘;把車門打開,讓乘客安全地下了車;將發動機熄火,確保了車和乘客的安全。他做完了這三件事,趴在方向盤上停止了呼吸。
黃志全只是一名平凡的司機,他在生命的最後一分鐘裡所做的一切也並不驚天動地,然而許多人卻牢牢地記住了他的名字。當一些人在為自己要不要承擔責任而掙扎思考時,我們或許可以說,他們還沒有完全具備這種高尚的品質。因為“擔當”是男子漢的內在屬性,不需要猶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