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典型的原因是因為疲勞、受傷(例如臉部上方流血導致選手暫時失明)、失去平衡、失去意識。比賽中,一方運動員被對方用正確技術擊倒,台上裁判就要對倒地的運動員數秒,10秒後運動員不能站起來繼續比賽,這時就可以直接判對方獲得絕對勝利。如果一方運動員被對方用犯規方法打倒在地,10秒後不能站起來繼續比賽,這時台上裁判就可以判倒地方獲勝,犯規方為犯規失敗。或對方教練揮舞白毛巾以示棄權。
技術擊倒(也稱為 T.K.O.)是指裁判或醫生判定該名選手無法再繼續比賽,或是選手本身、選手教練決定放棄比賽(通常是丟毛巾進場),即使該名選手並未被打倒在地或是被數完10秒。在某些比賽中,選手被打倒三次也會被判定為技術擊倒在英國則將技術擊倒記錄為 "棄權"。
物理特性
擊倒的真正原因並未被證實,但是一般認為是由於腦部遭到微創傷造成,通常發生於頭部遭到打擊,使得頭部快速的轉動或是晃動。也因此拳擊的基本防守準則就是將兩手舉起至臉部附近,以保護頭部。
後遺症 對頭部重複的晃動會造成腦部損傷,引發阿茲海默症,在某些案例中甚至會造成中風、癱瘓甚至死亡,例如韓國拳擊手崔堯三即在拳賽中遭對手重擊後倒下,並於賽後腦死身亡。知名拳擊手穆罕默德·阿里也因為長年的腦損傷而於退休後罹患帕金森氏症,因此許多醫生反對搏擊運動。
誤解 對擊倒有一種常見的誤解,認為擊倒是因為頭部快速扭動造成頸動脈受到壓迫,導致昏厥。
拳擊中的擊倒 在拳擊中,一位選手因為對手的打擊造成除了腳以外的部份(包括膝蓋)碰觸到擂台,這也包括選手吊掛在邊繩或是角柱上,就會被判定為一次擊倒在地。倒下後裁判便會開始數秒,一位拳擊手被打倒在地並且未在裁判數到10以前站起來擺出戰鬥姿態,即會被視為擊倒敗。
如果一位選手因為擊倒(或是技術擊倒)而輸掉比賽,那他將會在30天內禁止參加拳賽;如果在3個月內被兩度擊倒敗,則禁止參賽3個月;一年內被三度擊倒敗,則禁止參賽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