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榕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五)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層級動態管理,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協調工作。 (六)擬訂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計畫,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十)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畫,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揭陽市榕城區委 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揭陽市榕城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揭榕委〔2011〕33號),設立揭陽市榕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二)加強對全區人口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加強人口規劃和信息化建設。
(三)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加強人口計畫生育層級動態管理,強化考核督查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草案。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提高人口素質、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五)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層級動態管理,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協調工作。
(六)擬訂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計畫,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七)制定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協調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數量,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研究和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使用與發放。
(八)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計畫,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避孕節育和生殖保健服務工作。
(九)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及信息化建設,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變動抽樣調查工作。
(十)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畫,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計畫生育和有關人口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聯繫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與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要職責: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局機關文電文秘、檔案、督辦、保密保衛、會務、行政後勤和接待工作;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執行;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工、青、婦等工作;負責局檔案、工作計畫、總結、會議材料的起草;負責機關財務和行政管理及其事務;協同有關部門編制計畫生育經費的預、決算,對社會撫養費的徵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宣傳教育股主要職責:
制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計畫,指導各單位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報導和實施各項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項目;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發行;收集掌握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資料;指導全區計畫生育隊伍建設及幹部的培訓工作。
規劃統計股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人口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人口計畫,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擬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計畫;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人口計畫目標管理和人口統計管理實施辦法;負責組織對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指導全區基層人口計畫、統計、檔案“三位一體”的建設工作;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人口抽樣和人口預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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