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上海市教委本著培養創新人才、鼓勵優等學生成才以及在大學本科新生中引入適當競爭機制的目的,自2000年起先後允許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東理工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大學、東華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海事大學、上海政法學院等12所重點高校招收插班生。凡上海市普通高校在讀的全日制一年級本科在讀生,品德優良、身體健康、在完成第一學年學習並且成績全部合格,都可以參加插班生考試。招生的報名條件、招生名額、考核辦法、錄取方式等由試點高校向社會公布。被錄取的新生由錄取學校將新生名單上報市教委,經審核辦理轉學手續。插班新生將按錄取學校的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未錄取的新生仍留在原高校繼續學習。
招生院校
上海市教委自2000年起先後允許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大學、東華大學、上海海事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工程技術大學、上海政法學院等重點高校招收插班生。自2005年開始每年都有5所以上的高校招生,從未間斷過。但是具體哪些高校的哪些專業招生每年略有一些變化,各院校的招生簡章要到每年的4、5月份公布,5月底進行考試。
考試科目
理科專業大部分考英語加高等數學兩門,文科專業大部分考英語加法律兩門,部分學校考文史哲、大學語文、物理、化學、經濟學等。
錄取待遇
插班新生作為高校錄取的正式學生,從錄取重點高校的二年級開始學習(部院校部分專業從一年級開始學習),享受和正式統招生一樣的待遇。(包括學籍、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
報名途徑
1、招收插班生的各個高校在每年的四月底或五月初會公布自己的高校招生辦公室、教務處諮詢報名事宜。
2、到目標學校招生網站索取招生簡章和報考等級表,填妥後提交到目標學校招生辦公室取得准考證,報名正式完成。
3、插班生考試通常在6月中旬至7月上旬舉行,分初試和複試兩輪。複試常是專業測試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4、複試結束後,被錄取的學生將很快接到錄取通知書。8月下旬開始,招生插班生的各高校將錄取名單上報上海市教委,幫助學生辦理轉學手續。